第44章(2 / 2)
霍溶掏出帕子随便一擦,坐到罗汉床上。
她的力道与反应出乎他的意料,那一招若让她使出来,他少不得也要伤胳膊动腿。所以即便是徒手握住了刀刃,也还是落下了这么深的伤口。
……是挺疼的。
不是指身体,是指……折腾,在他看来很简单的事情,当初她救了他,为了无损她的闺誉以及报答她,他矢志娶她,只要等她回来说个住址,他去提亲成亲然后也就完了。
结果她跑了,跑回去还把她亲姑父给害死了,改名换姓躲到卫所里,三年只在梦里露面,折磨他,戏弄他。
好吧,他打算跟她心平气和聊聊从前了,结果她说不认识他而且也没失忆!
所以三年前他当真是遇到鬼了,还是那半个月只是他做的梦?
……人都进来了。
忙碌了一小阵,伤口处理好了,佟琪也松了口气。
“怎么这么不小心?”虽然知道眼下不是个直谏的好时候,他也仍然忍不住说。
霍溶靠在椅背上,望着包扎起来的手掌,没有吭声。
“少夫人她——那女人若实在是不靠谱,咱就算了。”
佟琪等了半日,不见回应,便又躬着身子劝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再说,您不是说过您跟她两不相欠么?既然如此,咱们犯不着在她这儿折腾。”
霍溶也不想折腾。
谁想跟个没心没肺的人穷折腾?
他仰身吐了口气,然后抽开靠墙的抽屉,拿出放在里头的婚书,将它折起来凑近拎开了罩子的琉璃盏。
当初要救她是她自愿的,留下来不让他死在那儿也是她自愿的,就算有损名誉也是她自愿的,凭什么她跟他立了婚书,在白首偕老永结同心的字样上按了手印,如今却轻飘飘一句不认识他,就把他给踢开?
火苗红艳艳的,纸张也已经很干燥。
只要轻轻一碰,就什么往事也都能化成灰烬了。
……
少擎他们果然在等饭,饭厅里他们有搭没一搭地唠着磕。
黄绩没在,想来是还在码头,没回来。
紫缃最先看到长缨,盯着她脸看了会儿,说道:“怎么脸色不好?”
她溥衍了两句,交代吃饭。
到底饭不能下咽,随便扒了几口便回了房。
洗漱完了,就着灯把翌日的事情理了理,紫缃又端着碗奶羹进来。
她索性就放了笔,问她:“在长兴之前,你对霍溶有过印象吗?”
紫缃怔了下,摇摇头:“没有。完全没见过他。”见她神色凝重,又问:“怎么了?”
长缨窝进椅背,左手抵着额角:“他今日问我三年前有没有去过通州,我听他的意思,像是那会儿在通州见过我似的。
“我的确是去通州,但我也想不起来见过他。
“我一直都在那小院里养着病,也没去过别的地方,他住在徽州,怎么可能会见过他呢?”
霍溶冒犯她的事情的确让人恼火,但显然更大的问题在于矛盾本身。
他为什么会一再坚信她就是沈琳琅?
明明她不是,她从来没叫过这个名字,而且也确实不记得他。
三年前的冬月,她确实去了通州,而且那次让她印象深刻。
她与几个世家子弟去通州别馆小住,期中与兵部侍郎秦甚的女儿秦希云闹了些不愉快。
秦希云向来跟她不合拍,那日许是看凌家没别的人在,居然讥讽她是个孤女,还说她素日行事太张扬了,凌渊讨厌她不是没有道理的。
在她面前秦希云摆尽了优越姿态,结果被同行前去的子弟见到了打抱不平,然后双方就起了冲突。
她终究不想扫他们的兴,留下张字条给他们就先回京了。
谁知没走多远就遇到打斗,她下车与车夫商量绕行小路的时候,马匹受了惊,载着她坠下了山崖。
醒来后她就在附近村庄里住着,救她的佃户起初不知道她的身份,在那里养了半个多月,后来她又发烧晕迷,许是说胡话透露了信息,佃户这才寻到凌家,然后是凌渊把她接回去的。
凌渊眼窝下黑黑的,脸色黑到极点,透着压根就不想管她,而她却还尽给他们找麻烦的不悦。
那的确是他比较忙碌的一段时间,她知道凌晏为了锻炼他,给他制定了许多任务,她也没敢解释,耷着脑袋就上了马车。
那一日的确风和日丽,沿路太平得不行,她没有碰上任何人,更何况这么扎眼的霍溶。
“会不会是弄错了?”紫缃不由道。
长缨收回思绪,吐气坐起来:“绝对是弄错了。”因为没理由她会分身术。
“但他却很笃定的样子,我不知道他究竟哪里来的自信我就是那个沈琳琅?更不知他如何笃定我去过通州,他遇到的就一定是我?”
以霍溶这样的身份,倘若不是特别的缘由,他没有道理会执着于一个连面容都记不清楚、或者是见都没见过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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