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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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韶华靠着闻知秋的肩,闻知秋右臂揽着她的背。身后有着被人拥抱的安心,褚韶华露出惬意的神色,转头看闻知秋,不解的说,“读书有什么辛苦的,我们班就有那种同学,每天都觉着老师留的作业多,觉着自己累的不行。我一点儿不觉累,读书多有意思,每天都能见到新的东西,学到新的东西。那些觉着累的,都该去种地,她们就知道读书多轻松了。”

闻知秋忍俊不禁,鼻息间萦绕的是褚韶华发间馨香,闻知秋情不自禁的挨的更近,问她,“真不累?”

“不累。我们学校超级好,一点儿不比你读的剑桥差,虽然没有剑桥大,可是美极了。”褚韶华眉眼间泛起晶莹透明的喜悦,眼中的神采像是清晨的第一缕晨曦,说起自己学习生活眉飞色舞,“我每天把课排的满满的,不浪费一丁点儿的时间,晚上每天都会去图书馆,那么多书,都是免费看。我不到它关门我都不走,一天三顿挨个儿换着食堂吃好吃的。你想想,虽然我是有全奖,基本上读书不用花自己的钱,可除了读书的时候,以后哪儿还有这么好的机会啊!不花钱就能在那么好的大学读书,还包吃包住!”

“知秋,有时我都觉着不是在读书,那是在享福!”褚韶华美滋滋,“我回国之前,校长说,如果以后我想读硕士博士,可以再回学校,给我免试入学!”

一听硕士博士的话,闻知秋急,“咱们先结婚,硕士博士的事以后有空再读也不晚。”

褚韶华肩膀耸动,无声的笑弯眼睛,好整以暇的看向闻知秋,“某人好像还没有求婚吧?”

闻知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大红色丝绒底绣金线花的戒指盒,打开来,里面是一枚小巧别致的钻戒。闻知秋取出,托起褚韶华的手,低头为她戴在无名指上,轻轻一吻,看着褚韶华的眼睛,“嫁给我吧,韶华。”

褚韶华不知为什么,攸然红了眼眶,眼睛一热,落下泪来。

第239章 结婚之三

两人相偎着就完成了求婚仪式,场面不够宏大,也没有亲朋好友在一畔做见证,却足够温馨。褚韶华不是那种需要鲜花和男人下跪递上婚戒才肯点头的人,她认定了这个人,这个人也认定了她。他们之间,不论思想、学识、见识,金钱,还是地位,都是旗鼓相当,门当户对,在这个男人向她求婚的那一刹那,她心中是安然而充盈的,他们彼此都愿意共度一生,共同携手走完余下的生命路程。

这样志同道合的意志与信念,这就是爱。

当天,闻知秋留宿褚宅,不过,仍然只能住客房。

闻知秋报怨褚韶华,“都留过学了,一点儿不开放。我听说美国人很开放。”

褚韶华坚决打发他去客房,一挑眉毛,“我也听说英国男人都是绅士。”

在楼梯口,闻知秋蘑菇着不动,跟褚韶华商量,“咱们明天就先去政府把结婚证办了。”

褚韶华推他上楼,“那也得等举行过婚礼。”

闻知秋抓住爱人的手不放,拖拖拉拉的必要褚韶华送他上楼,送他到客房,两人腻歪了一会儿,褚韶华才得以翘着唇角回卧室休息。

褚韶华心中是甜蜜的,却难免想到故人。大顺哥死的时候,褚韶华是真的想为他守节,一心一意抚养女儿长大。可是,命运没给她这样的机会。她不能在那样恶心的家庭继续生活,她也不会把人生耽搁在那些烂人的纠缠中!她要过好日子,要活的光鲜,令人敬佩!她虚荣,爱慕浮华,她愿意为自己的双手来满足自己的虚荣,用双手得到自己喜欢的浮华。

你不能怪我,我遇到这样一个爱我、懂我,而我也爱他的人,我必然会再组成新的家庭,再养育血脉来疗我心中旧伤!

要怪,就怪你没有一个好母亲,好弟弟,是他们逼走了我!

他们以为拿捏住我的血脉就能让我俯身屈就,任他们勒索摆布?他们想拖我入他们的泥潭,终生不得解脱!

他们没有想过,那也是你的血脉!

如果有朝一日地下相见,你就向他们问个原由道理吧!问一问你的母亲你的弟弟,他们是否心中有愧!

至于我,我只会越来越好,我将嫁给一个非常爱我的男人,我将与他走完余生。

褚韶华冷酷的压下旧时回忆,对心中那个从前的自己说,哪怕从头再来,我也只愿意做今日的自己。

褚韶华入睡的时候,闻知秋还坐在褚韶华的二楼露台上看月亮,深秋的月亮是清冷的,闻知秋的心中却似有无数烟火绽放,喜悦从灵魂深处升起,让他颤栗难眠。原本按他的时间推断,褚韶华起码还要一年才能回国,没想到,褚韶华回来的这样快。

这样的拼命念书,每天把课程排的满满的,图书馆不关门都不回去,不肯浪费一丁点儿的时间,得有多么的辛苦。寻常人不要说这样的学习,就是这样每天奔波于不同的教室,晚上再去坐一晚上图书馆,怕都吃不消。

褚韶华却是苦行僧一般的坚持了下来。

如果褚韶华只是去国外镀个金,轻松自在的游学一二年,她会回上海是必然。可是,褚韶华是真正的出国学习,她读的是一流的大学,拿的是全额奖学金,在波士顿短短三年就有一家在马萨诸塞州有影响力的报社,她是当地名流,受到上流社会的尊重,有许多朋友,有自己的事业,甚至,有着上海买办欣羡到流口水的军火生意!

可是,褚韶华说回来,然后,她一毕业立刻就回来了。

她说不辜负,便不辜负。

这样好的一位女子,即将成为他的妻子。

闻知秋想,这是我一生最大的幸运。

我付出真心后,收获了真心。

想到褚韶华的保守,闻知秋就好笑,也罢,正经人什么时候都是正经人。正因褚韶华自尊正派,闻知秋更加敬重她。

男人或者都有这样奇特的心理,他们当然不会拒绝美丽女子主动的投怀送抱,甚至,风月场中,许多男人还愿意传出些风流韵事,可是,涉及到正经娶妻生子的事,却没有哪个男人愿意娶一位风流女子为妻。

闻知秋身为一个正常男人,他虽没什么风流韵事,但对于“风流女子”也持保守看法。至于闻知秋这样一个接受过中西教育的人而言,还不肯将就的人来说,闻知秋对妻子的要求格外高一些,我不需要保姆,也不需要生育工具,但是,我需要一个知我懂我能与我聊得来的人。

听着要求一点儿不高,可闻知秋自丧妻之后,鳏夫快十年了,也只找到一个褚韶华合他眼、合他心,何其幸运,他爱她,她也爱他。

闻知秋喝了一点酒,喜悦让他微薰却难以入眠,直待深夜,闻知秋方迷迷糊糊睡去。

第二天一早,闻知秋起的有些晚了。

褚韶华有早起的习惯,出去跑步回来,见闻知秋还没起就让小刘去叫他起床。小刘速度很快,下楼对刚沏好茶的褚韶华道,“小姐,闻先生请你上去,他衣裳找不着了。”

褚韶华知闻知秋要作怪,可这么久没见,褚韶华也愿意宠着他,就到楼上去了。一敲门闻知秋就开了,先是一阵秋天带着凉意的桂香花扑面而来,接着,褚韶华鼻尖儿的汗珠和运动后红红的脸颊闯进他的视野,褚韶华额间的流海有些濡湿,被她随意的拂在一畔,露出光洁的额头,眼睛明亮仿佛晨间天边的启明星。

相形之下,闻知秋就一件松松垮垮的红色大裤头,褚韶华喷笑,“哦,你今年本命年啊。有没有系红腰带?”

“你就笑吧你。”闻知秋心里极力抑制男人晨间的自然反应,以免再叫褚韶华笑话,自己也笑了,“妈这是把我衣裳都送来了,给我看看穿哪件?”

褚韶华故作镇定的拉开衣柜给闻知秋搭配衣裳,脸颊却是忍不住发烫,闻知秋上身赤裸,肌肉并不明显,甚至有些偏瘦了,线条却十分流畅,薄薄的皮肤下可以感受到正值盛年的雄性身躯的力量。

闻知秋在市政府工作,衣裳气质最好老成持重中再带一些儒雅风度,他不是刚入职的小职员了,在市长身边任机要之职。

褚韶华把由里到外的衣服找出来,给他放床畔的贵妃榻上,眼神中带着微笑与柔情,声音不自觉低柔,“快穿吧。我下去等你吃饭。”

闻知秋拉住褚韶华的手,两人四目相望,彼此气息交织,闻知秋在褚韶华唇角落下一个吻,“我马上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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