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面阎罗(1 / 2)
一转眼,已到凡间。
“哈哈哈!本尊自由啦!”月漓许久都没有这么畅快了。
她猜不透郁荼的心思,他想把她从千军万马中救出来,但他不久前也说过要把她交还魔界换回公主。到底是不是真心救她?
还是信自己最靠谱!
河岸青草荇荇,野花点缀其中,不远处是一片茂密的森林,再远处是黑色的雪山,雪线之上的天空隐隐散着黑气。
此处竟是凡魔交界处。
凡间不能使用法术,这是神魔两界公约。
这是怕凡人窥探去了天机,引起混乱,不再愿意供奉天界。而魔界对天界俯首称臣,自也要遵守天界设立的规矩。
若是随意使用法术,便会引起天庭神仙注意,派天兵下凡捉捕警示。
于是她便中规中矩的徒步前行,行了小半日,来到了一繁华城镇,是为酆都。
这城镇离魔界不远,受了魔气侵扰,水土不兴,却兴巫祝、炼药,别有异域风情。
凡人肉眼凡胎,自是看不见远处魔界一片黑红血腥的天空,但这里的人们却流传着传说,这里便是亡灵聚集归去之处。
月漓在城镇上走着,发现周围的人都齐刷刷的回头看她。
“啧啧,怎么又来一个大美人…”一路上男人们直勾勾的盯着她。
“呸!上个刚被个俊俏郎君领走,才消停了一阵,又来了个狐媚子!!...可是得看好自家男人!”女人们对她指指点点,评头论足,窃窃私语。
……
哎呀,她忽略了,自己容貌在凡间太过显眼,着实应该低调些。
她左闪右闪,甩开了尾随其后的几个登徒子,藏匿到犄角旮旯。
她果断往地上一滚,混身弄的脏兮兮,把那白素布衣撕破,再抓了几抔土,往脸上一涂,一下子掩盖住了她的花容月貌,变成了个落魄小叫花子。
这下,再没人注意她了。
只是没成想她大摇大摆的进一装饰华美的酒楼时,却被伙计颐指气使的拦住了:“滚滚滚,咱们美人居可不欢迎乞丐!”
这就有些尴尬了,她天天被郁荼喂她最讨厌吃的鱼,压抑了许久,偏偏她就还想享受一番这凡间美味。
“小爷我有的是钱。”月漓抬抬眉,故意压低了声音,装出了男声。说着她拿出了从郁荼那偷来的乾坤袋,往里一掏,抓出了一把金子,拿给酒楼伙计看。
谁知这酒楼伙计竟不识货,满眼狐疑的上下打量着这其貌不扬的小乞丐,坚持认为月漓金子是假的。
月漓争执一通,无果,她一气,举起那金子往那木地板上狠力一砸,登时地板露出了个大窟窿。
伙计混身一震,登时意识到这位爷路子野。伙计立马识了相,毕恭毕敬的请月漓上座。
“把你们这拿手好菜都给爷上一遍。”
“好嘞!”
这“美人居”雕梁画栋,宾客盈门,座无虚席。
一层还有那白发须髯的说书先生正绘声绘色的说着传奇:“上古传说,这三界外乃是更大的混沌,称为星域虚镜。那星域虚镜内,尽是掌握世界运行规律的大能之人。
据说,那虚镜中,有两兄弟名为洪荒和溟滓,这两兄弟本从那混沌中一同生出,两人却素来不和。
有一日,这两兄弟打赌,比比谁能创造出更丰富的世界。
那溟滓创出了人,神,魔三界。但人生来就是人,神生来就是神,魔生来就是魔,虽寿命长短不一,但终有一死,死后共入轮回,等待下一轮投胎。
不料那洪荒却技高一筹,创出了神、仙、人、妖、魔、冥六界,且这六界相生相克,不同界的生灵还可通过修习相互转化。
那溟滓输了个彻底,他恼羞成怒,趁着洪荒不备,将其困入了他创造的这三界之内。
这洪荒既入他人牢笼,备受溟滓欺压。后来,洪荒便潜藏了起来,这溟滓也一直在三界之内找寻着他。
他身怀异能,伺机等待,一旦出世,便要毁灭这三界,回归那星域虚镜。
这便是灭世之神的由来……
这三界之内,人神魔互不能通婚,亦不能产子。
但洪荒有破坏世间运行规则之异能,据说那些人神魔混血之子,便是洪荒的杰作,或被洪荒选中作为载体。
因此那些混血之子,作为三界异类,自古以来命途多舛……
咱们今天要讲的就是一个神魔混血之子的故事……”
满座宾客,叹感唏嘘。
月漓竖着耳朵,饶有兴趣的听着,这个故事她也在魔界说书先生那里听过。
灭世之神会选混血子作为载体,但是月漓不信这一套,因为历史记载亿万年来,灭世之神从来没有出世过。
她觉得人们之所惧怕混血子,是因为他们身负强大的异能。
尤其是天界,向来忌惮这混血子,自古以来便对他们赶尽杀绝。
魔界却向来崇拜灭世之神,崇拜混血子。月漓最崇拜的偶像,魔界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魔尊重莲,便是个神魔混血,他在位之时,灭了天庭,一统三界,创下了魔界从未有过的辉煌。
她一边听着说书先生着,一边由伙计引着上了楼,来到了贵宾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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