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生存指南_10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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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慌乱的人大概是周佳伟了。他猛地把手腕抽回来,慌不迭已地往身后遮掩着,“你谁啊你,滚出去,干什么!”

简宁深吸一口气,掏出手铐对着刘锋示意,面色冷凝地对这个满脸不在乎的妖冶男人道:“跟我走,刘锋。”

第三十八章预言

陈臻觉得很奇怪,沈明光明明年纪很小,但是却十分会照顾人。

比如家里总是井井有条,干净整洁,也很会做饭。

还有邻居会抱来自家生病的小狗让他帮忙看一看,他看几眼,能给出一些十分中肯的建议。

同龄的男生或许都在做别的事,打篮球,运动,打游戏,挥霍自己的青春和汗水。但他又不像同龄人,处在那个‘正常’和‘边缘’中间一个非常微妙的点上,和大多数人差不多,但又和大多数人有区别。

是个普通得有些无聊的人,可这种普通又带着细碎的光芒。

好得有些索然无味,但又是陈臻最渴望的那种平凡。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无疑是被照顾的那一个人。所有细微的小事沈明光都会注意到,出门前要先替陈臻检查包,所有东西有没有带齐。包里永远有纸巾,给陈臻递水也永远是拧开的。洗衣服做饭打扫家务,简直是个二十四孝模范男友了。

这天起床,陈臻才睁开眼睛,就看到沈明光带着笑意的脸。

他压下来亲了下陈臻的眼睛,抱他坐起来,端起一杯牛血一点点喂他喝了。

陈臻一直板着脸,没说话,有点起床气,也因为昨晚的不开心。

喝完血沈明光去把杯子洗了,回来一把将陈臻抱起来去洗漱。

沈明光很喜欢抱他。

有时候是公主抱,有时候是正面抱,有时候是背。在一起不算很久,但两个人都习惯了在家里这种亲密的方式。

一开始是因为刚在一起的时候新鲜,陈臻很黏他,后来或许是沈明光习惯了,只要是可以抱的场合就不会让陈臻用脚走。

其实陈臻怎么说也是个男人,身高体重都在那儿,抱起来也不是很轻松。起初陈臻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要他抱,随后就发现这个担心十分多余,沈明光动作自然地像是练习过千千万万遍。沈明光身体素质又非常好,抱他十分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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