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没想到的利益(1 / 2)
协商的结果是——当然不行!
事情闹得这么大,区区一个道歉声明就想解决,这是在开玩笑?
想的真是美!
品牌方见宋子轩打算敷衍了事,也相当不客气的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道歉是必须要的,在此基础上宋子轩,剩下的两年代言费要削减百分之五十,并且承诺只要在公开场合必须要使用自家的品牌。
这个就比较坑爹了。
宋子轩心里有些犹豫,便说自己考虑一下给他答复,偏偏在这个时候网上爆出宋子轩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对C.R.Z的代言费不满,并且已经暗中和他的对手有往来。
虽然知道这是记者为了博眼球胡编乱造,商家还是觉得自己被打脸,一怒之下就说代言费也不用削减了,直接终止合同吧!随后他们向思冠娱乐发函要求公司层面出面干涉终止合同,否则打官司,反正他们家大业大耗得起。
再说这年头和明星打官司也能提高知名度,至于打官司那点费用,比自家公司宣传费少多了,效果还更好!
至于你跟我解释说是小报记者捕风捉影?
品牌方表示我不听我不听!
谁管你消息是不是真的,反正是你犯错在先,还牵涉到了竞争对手,那就不是道歉能解决得了,钱也是其次,总之这口气必须出了!
事情闹得这么大,公司在措手不及之下也有点慌了。宋子轩这个错误犯得是有点低级,对方生气也可以理解,道歉是应该的,私下赔付也可以接受,但是终止合同就有点太打脸了。
娱乐圈竞争激烈,很多公司都是今天开明天倒,思冠做到今天算是生命力比较顽强的,单凭这一点就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嫉妒恨!
宋子轩目前是公司的一哥,出了这种事情外面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其他公司都恨不得搬着小板凳排排坐等着看热闹,如果真的因为这个闹上法庭打官司,宋子轩灰头土脸不说,公司也会被业内嘲笑不专业,这对于思冠的声誉来说是不小的打击。
无奈之下,只能由邵义平出面同对方派来的代表协商——我们愿意发表声明道歉,也愿意私底下做出一定金额的赔付,宋子轩的言行的确有误,但是没有严重到需要终止合同条款的地步,能不能不要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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