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夜跑偶遇(2 / 2)
慕青还是沈沐清的时候,因为晚上经常失眠,所以养成了喜欢在睡前跑步的习惯。
刚重生的那几天,他因为身体虚弱没有出门,如今签了剧组,为了增强体力,他又将这个习惯捡了回来。
以他目前的经济状况,家里自然是没有跑步机的,所以在看剧本告一段落之后,他便出门下楼,边琢磨之前看的剧情,边围着小区开始慢跑。
因为经济原因,慕青现在租住的地方是老城区,小区已经很有些年头了,几次城市规划都没能赶上,周围的环境颇为杂乱,附近还有不少小饭馆和烧烤店会经营到很晚,有很多鱼龙混杂的人在这里流连到半夜,这些人通常脾气暴躁,所以争执斗殴的事情时有发生。
今晚他刚拐进一条胡同口,便目睹了一场打架事件。
事情的经过特别简单:两对情侣在一家烧烤店里边吃烧烤边闲聊,不知道哪句话惹到了旁边桌上一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青年。那青年估计也是喝了不少酒,冲动之下抡起啤酒瓶子就将其中的一个男人砸的头破血流。
和他同来的另外一个男人见状哪里能忍,见女人照顾受伤的同伴,自己就撸着袖子上去给朋友报仇。
青年虽然出手狠辣,但说到底也是凭着一时之气,他身材瘦弱,自然比不过膀大腰圆的壮年男人,三下两下就被男人打得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男人这边出完了气便骂骂咧咧的回身查看朋友的情况,见他除了额头被划破口子之外并没有大碍,于是便没有继续动手,只是搬着凳子坐在了地上的青年身前,让他自己选择,毕竟他是过错方,要么报警,要么赔钱。
其实这事儿和慕青半毛钱关系没有,他完全可以转身离开,但事情坑爹就坑爹在两人纠缠之间,他看清了杂毛青年的脸,虽然与记忆中相比变了许多,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对方是他上辈子同母异父的弟弟沈奕明。
这下子想不管也不行了。
那伙人虽然对于慕青的出现相当吃惊,但是在听说他愿意出头替地上那个先动手的小子赔偿的时候,还是显得很高兴。
这件事情严格说起来,沈奕明算是主动挑衅的过错方,不管为上面原因,主动出手打人就是不对,而慕青又马上进剧组了,不想引起太多人关注,所以协商的最终结果是双方决定私了。
男人的水果手机在打斗中被砸坏了,再加上额头上的伤,慕青一共赔了7000块钱,又给烧烤店老板留了200块打烂桌椅的赔偿之后,才算连拖带拽的把这个来讨债的弟弟带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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