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可爱称霸世界[快穿]_9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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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少这狗还挺听人话的。”方正刚顺嘴夸了一句,“这是哈士奇吧?竟然也能这么听话?”

“嗷!”

哈士奇发出了到华豫以后的第一声叫,还对方正刚呲了呲牙,样子挺凶。

“哈哈不喜欢别人叫它哈士奇,只要不叫哈士奇它一般都不会乱叫。”唐禀解释。

哈哈:“……”

方正刚云里雾里地点点头,叫秘书将华豫没出道的艺人资料都拿了来,他恭敬地将它们递给睿少翻阅。

唐禀将资料接过来,粗略地翻看起来,很快就找到了他今次来到这里的目标——林莫宁。

林莫宁的资料挺简单的,上面写着他家道中落,无父无母,是个孤儿一个。

因为生长在书香世家,所以在音乐方面也受到过陶冶和训练,林莫宁会几样乐器,唱歌也好听,跳舞是后天公司训练的,成绩也还算不错。

最主要的是照片上的林莫宁长了一张莫名好看的脸——几乎在看见这张面孔的时候,唐禀整张饼就愣住了——桃花眼,高鼻梁,薄唇,几样出色的五官以绝佳的方式拼凑在这一张脸上,让唐禀不由心生出一种感慨:这应该是天底下长得最帅的人了。

虽然他仍旧见识浅薄,不该说这种话。

唐禀对着这张照片发起呆来……除此之外,照片上的青年看起来极度年轻,面庞也还透着一种青涩。

这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因为林莫宁跟现在的他一样,今年也不过刚刚十八岁,这张照片的拍摄时间应该是更早、他更年轻的时候。

但刨除这种稚嫩以外……为什么这照片上的人,唐禀怎么看都怎么觉得眼熟呢?

他不由得努力回想。

作为妖的时候没见过什么世面,唐禀做人的时间又短暂,他其实没见过多少人。

但正因为如此,但凡是见过的人,他的大脑中都会有印象。

更何况唐禀并不笨。

他记得来到这个世界以后跟每一个人说过的话以及说话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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