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 / 2)
晚上正在算账,叶兰敲门进来。
“姐,咱们什么时候搬出去?”叶兰对淑芳是怒其不争,没有恶感,对淑萍可称得上不喜欢,才十六岁,小心思倒是特别多,跟她说句话都要反复琢磨,就怕哪里会让她多心,那眼神也叫人心生反感,平时干家务,帮忙就觉得她故意陷他们于不义,不帮忙好像犯了滔天大罪,总之怎么做都不对。
但是今天说搬走就搬走,盛奶奶半句挽留都没有,肯定是哪做错了,虽然知道盛奶奶好,但是叶兰深刻意识到了这是别人家,总归不如自己家自在。
“我昨天去院子看了,油漆味已经散的差不多,下个月就能搬进去。”叶柠也喜欢自己的房子,盛爷爷盛奶奶对她再好,那种感觉还是不一样的,“回头我找人看看日子。”
说找人看是真的,第二天就找了先生算日子,下个月的初十是好日子,那边家具都是上任主人留下来,床还是要买新的,床单被套找人定做,叶兰洗了两遍,晒了三个大太阳,到时候再把锅碗瓢盆置办起来,就不缺什么了。
这天,一家人坐一起吃饭,叶柠见二老吃的差不多了,笑道:“奶奶,我自己房子味道散的差不多了,我想找个时间搬过去。”
“搬什么搬?在这住的不好?”老太太听到叶柠几人要搬走,顿时不舍了。
“要是不好,能在您这住这么长时间吗?不是因为这个,就是我们自己房子好了,总归要住进去,不然房子空在那不好。”叶柠给叶兰叶桉使了眼色,他们两帮这一块说搬家的事情。
老太太是个明事理的人,知道年轻人更爱自己单独一屋,没有继续客气,问了叶柠什么时候搬就不吭声了。
老人家不吵不闹更让人难受,叶柠握着老太太的手,轻柔的说道:“奶奶,我就住在您边上,隔着围墙喊一声都能听到,其实就跟后院搬到前院一样,您不要难过。”
一旁的四姑没想到叶柠自己有房子,还是这个胡同的房子,一直知道叶柠做生意有钱,没想到这么有钱。
隔了两三天,恰好是周末,姐弟三人扛着扫把去打扫卫生,四姑见了,非要一块过来,同行的还有她两个女儿。
到了他们自己家,叶兰和叶桉感觉一下轻松了,尤其叶桉,屋里屋外的跑着,没多会就跑去东厢房。
“姐,我住这边。”
“行,你爱住哪就住哪。”叶柠轻笑,侧头对四姑说道:“您也看到了,我这边之前已经打扫过,今天就是过来再收拾一下,我们姐弟三人够了。”
“没事,你和小兰歇着,我来打扫就行。”四姑四下打量,只觉得比盛家都要好。
淑萍姐妹两也在看,淑芳还好,对房子概念不深,淑萍知道叶柠自己有这么一套房子的时候真的被惊到了,原以为跟她一样寄人篱下的人,结果自己有房子,之所以住在盛家只是因为房子要翻修,心里更是不甘,有些人一出生什么都有了,有些人连吃饱穿暖都是奢望。
“大姐,我那房子以后也要这么装修。”叶桉转了一圈回来,兴奋的说道。
“你那房子不急,先出租,等你大些再翻修。”叶桉那宅子想要翻修比她这难度大多了,还不如直接拆了重新建来的简单,也不知道他那能不能拆迁到,到时候再说吧。
听到叶桉也有一套房子,四姑和淑萍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小宁姐,这房子是你的,小安也有一套,那小兰姐的房子呢?”淑萍眼珠子一转,突然问道。
四姑扯了一下她的袖子,这丫头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就不该心软同意她周末回家。
“大姐本来要给我买的,不过我没要,我成绩还算可以,毕业分配工作后应该能分到房子。”叶兰看着淑萍,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她刚刚那话有恶意,“淑萍现在是在上初中吧?好好努力,以后做我师妹,也有机会分房子。”
叶柠扫了眼淑萍,跟叶兰说道:“正想跟你说,我这些日子在找店面,有几间要卖的,你要买吗?”
府东街的铺子,以前就是最繁华的地段,卖主姓孙,原先有十几间铺子,现在都还给他了,捐献给国家十间,还剩下四间,现在想全卖了出国去。
“铺子?”叶兰之前一直想买个铺子,真出现在她面前了又开始犹豫,“多少一间?”
“五万一间。”这绝对是很实惠的价格了,要知道,环山县那样的小县城里一个货柜被炒到一万多一间,首都黄金地段的铺子,五万一间,真的很便宜。
“五万?”四姑听了瞠目结舌,这得多少钱啊,从叶柠口中说出来就跟玩似的。
别说她了,叶兰都被吓住了,她一共就两万块钱,算上利息也才两万二,离五万还差一半多呢。
“你想要我先给你垫上,回头从租金里扣。”叶柠凑近叶兰耳旁小声说道。
叶兰摇头,这价格太高了,有些超出她的预计。
“算了,以后要是有一万多的铺子帮我留意一下。”
她不要,叶桉要,他拉着姐姐到东厢房,小声问:“姐,我能买吗?”
他还小,那么些钱拿着也没用,反正只要大姐说好的肯定就好。
“能啊,既然你二姐不要,那咱们一人两间。”叶柠前几日才知道竟然有无期无息贷款这么一说,几乎不要利息,无期限的贷款,有个父债子还的条件,真是闻所未闻。
普通老百姓不敢贷,叶柠有公司有门店,根本不怕,找盛景川的朋友签了一张条子,贷了二十万出来,直接把四间铺子都买了,正好她和叶桉一人两间。
拿到房本,叶柠看着叶兰叹道:“小兰,姐姐建议你买个四合院或是偏点的铺子,现在不买,以后要后悔的。”
作者有话要说:好困,明天捉虫,么么哒(づ ̄3 ̄)づ╭?~
ps:有些观念一旦形成,真的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很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改,叶兰就是那种性格死邹的人。
谢谢以下砸地雷的小可爱们,么么哒(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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