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1 / 2)
“按理说,你们这是娃娃亲,还是一个大队的,应该是从小一块长大的啊,你咋还不知道怎么跟人家小姑娘相处?”刘嫂子给最小的孩子夹了一筷子肉,这个小的抢不过那两大的,眼看着肉就要没了。
“唉。”冯建文叹了声,“虽然是娃娃亲,可我对象比我小了七八岁,我当年出来当兵的时候,那姑娘才十岁,还是个奶娃娃呢,我咋跟人家相处啊,逗孩子玩么!”
“是你嫌弃人家年龄小,不爱搭理人家吧!”刘嫂子一眼就看穿了冯建文。
冯建文咧了咧嘴。
“咋,这会儿看人家长成花骨朵了,又想娶人家了?”刘嫂子打趣。
“这不是爹娘定下来的嘛,人家姑娘也到结婚年龄了,我这年龄也不小了,就结呗。”
“你这态度可不行!”刘嫂子板起脸,“怎么能随随便便结婚,人家姑娘脾性啥的你都不知道,也没相处过,万一结婚后觉得不合适你后悔了,让人家姑娘咋办?”
“哎呦嫂子,你这可冤枉死我了。”他指指自己的鼻子,委屈道,“我这态度还不端正啊,我都来跟您讨教咋跟人家姑娘相处了。”
刘嫂子眼皮一挑,一想也是,这还真冤枉他了。这都厚着脸皮来求教了,看来是真把人家姑娘放心上了,于是开始教冯建文怎么讨姑娘欢心。
其实刘嫂子的办法很简单,也很实在,就是送礼。给人家姑娘送礼,给姑娘的家人送礼,而且还不能胡乱送,得送到人家心坎上,要让人觉得你是下了真功夫琢磨了。让冯建文给家里长辈送礼还容易,让他给小姑娘送礼,他就真的为难了,他是真不知道现在的小姑娘都喜欢什么。
刘嫂子说:“给小姑娘送礼才简单的,就送衣服好啦,一身绿军装,小姑娘就爱这个。”
部队里啥都不多,就绿军装最多。部队训练都是水里滚地里爬的,很费衣服,所以每个都常备几套。这种绿军装男女都能穿,冯建文不知道郑媛的身量,就要了一套最小号给郑媛寄过去了。一起寄过去的还有布票工业票钱,中华烟什么的,他努力考虑到了郑家的每一个人。
寄出去后,他就开始焦急地等待郑媛的回信。
第99章:礼物
郑媛是个很懂礼尚往来的人,更何况冯建文寄来了这么多的东西,以未婚夫的身边表示了他的看重与关心,她总不好就给人家回一封简简单单的信。只是要寄点什么东西给他?郑媛摸摸下巴。
这个年代的人什么都缺,送点吃的穿的用的都挺好,只是郑媛不想花钱去供销社里买,太破费了。空间里东西倒是多,只是大部分都不是这个时代能有的,像那种包装精美的巧克力糖果,手机电脑什么的,都不能送。
等郑全刚出了门,郑媛便闪身进了空间。
这段时间郑媛已经找机会把酒店每一个房间都翻了个遍,可惜她这个随身空间是个酒店,不是商场。酒店里最多的东西就是床上用品以及洗浴用品,但这玩意儿又不能当礼物送给冯建文。当然也不能说酒店里就没什么好东西了,就比如有一个展厅,是专门展出珠宝首饰的,地震来的时候首饰没人来得及收,就跟着郑媛重生了。不过这种东西也不能送给冯建文一个大男人啊,所以郑媛打算找一找客人留下来的东西,看看能不能当礼物送。
酒店客房很多,只不过她穿越的时候恰好是淡季,客房的入住率不是很高,普通的客房大部分是空置的,所以也没什么客人留下的东西,房间里只有酒店客房的标配。倒是最顶层的套房里,有不少客人留下来的东西。有一间套房可能是被哪个土豪包下常住了,房间里什么东西都有,包括西装皮鞋手表袖口等等,整整齐齐地陈列在柜子里。
郑媛翻了翻,衣服都很新,而且还都是定制的西装,按照颜色从深到浅排列,手表也是,都是非常昂贵的款式,整整齐齐摆在抽屉里。郑媛手指在一块百达翡丽的表盘上点了点,啧啧两声,她上辈子就很喜欢这个牌子的表。不过这东西送出去太扎眼了,郑媛摇摇头,再次把目光转向衣柜。
衣柜里除了西装衬衣,其实还有几件羊绒衫。她目光定了定,这东西似乎能送。
羊绒衫是这个时代也有的东西,套在衣服里面,冬天的时候保暖。衣柜里的羊绒衫看起来很新,郑媛记得当时穿越过来的时候刚刚入秋,还不到穿羊绒衫的时候。能常年住五星酒店套房并且穿定制西装用百达翡丽表的男人,郑媛不觉得这人会穿上一年穿过的旧衣服,尤其还是羊绒衫这种洗洗就变形的衣服。所以郑媛有七八分肯定,柜子里的羊绒衫是新的。
其实不是新的也无所谓,这年头能有一身不打补丁的衣服就不错了,穿旧衣服又咋了。也就是郑媛这种从二十一世纪重生回来,过惯了好日子的人才会嫌弃。
挑了一件灰色的最基础的款式,码数还挺大的。郑媛没见过冯建文,不过之前听她哥提过,冯家的男人一个比一个长得高,她未来公公就是个大高个,看起来得有一米八了,如果冯建文比他还高,那得有一米八多。还好住这个房间的土豪也是个高个子,衣服都是大码的,冯建文应该能穿。
郑媛把羊绒衫带出空间,叠好,然后铺开一张信纸,开始写信。
冯建文同志,
您好。
很高兴收到您的来信,也谢谢您送给我家人的礼物,我父母都很喜欢,我也很喜欢,您有心了。看得出您是一位很细心的男人,我相信您以后会成为一名好丈夫。当然,我也会努力,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军嫂。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能与您相互扶持相互鼓励,共同进步。
我听说军人冬天训练十分辛苦,所以给您准备了一件羊毛衫,可以套在军装里面穿,望能在寒风中为您带去一丝温暖。只是不知道您的尺码,只听说您身量比冯伯父还要高大,故选择了偏大的码数,希望合身。
最后落款,郑媛。
写完,郑媛吹了吹上面的墨,感觉差不多干了,把信叠起来夹在了羊绒衫里,去县医院送饭的时候,顺道去了趟邮局,把邮件寄出去了。因此到医院的时间稍微晚了一点,都快过了饭点了。
郑娟接过饭篮子,把里面的碗筷拿出来,“你咋来这么晚啊姐?”她摸摸搪瓷缸子,“饭都是温乎的了。”
郑媛:“我先去了趟邮局。”
“你去邮局干啥?”郑娟扭过头来问。
“冯建文给家里寄了点东西,我给他回信。”郑媛随口说。
郑娟眼睛一亮:“寄了啥?”沈翠云也看过来。
郑媛顶着两个人好奇的目光:“没啥,给咱爸寄了件军大衣,给我寄了一身绿军装,还有烟、各种票什么的,哦对了,还给了五十块钱,说让我给家里人都买点礼物,算他的心意。”
“哇!”郑娟惊呼,“五十块钱!姐夫这么大方啊!”
沈翠云也惊讶:“咋又给钱?他不是让他爹娘给了彩礼了?”
郑媛没觉得有啥好大呼小怪的:“彩礼是彩礼,和他给我的这个不搅和啊,这钱是他用来讨好丈母娘的。”她伸脖子看看饭篮子,“哎,你赶紧把菜盛出来啊,吃多少盛多少,剩下的我还得给咱哥送去呢。”
“你还没给咱哥送呢啊?”郑天明在一楼,沈翠云在二楼,郑娟还以为郑媛是先送给郑天明送了饭又上来的。
沈翠云皱着眉:“媛媛,我觉得这钱你不能要。冯家已经给了不少彩礼了,你再收这五十块钱算啥啊?就算是买礼物……这也太多了!”
郑媛一脸无奈:“哎,我的妈,你可别多想了,好好养病吧你。都要结婚成两口子了,还分什么你我啊,反正以后他的钱都是我的钱,他只要给,我就收着,客气啥!你说是不?”她把篮子上的布盖上,提起来,“妈,我去给我哥送饭了。”
说完,脚底抹油赶紧跑了。她可不想听她爸絮叨完再听她妈说一遍,她这见钱眼开的形象,估计一时半会儿是丢不掉了。
再说,她又不是白收他的钱,那不是给他回了一件羊毛衫嘛,这玩意儿在这个年代也是很精贵的,一件好几十上百呢!
第100章:将计就计
郑媛挎着饭篮子到了一楼郑天明的病房,冯明月还在呢,不过她吃完饭就得赶着去缝纫社上工。她说要尽快把郑媛的彩礼钱还上,能多赚两个就多赚两个,虽然郑媛一直说不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