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误入正途_17(1 / 2)
陆明琛皱了皱眉头想了想,无果。
想到姜清婉与自己夫妻叁年,算起来,自己也未曾真正送过对方什么东西,再过几月就是对方的生辰,陆明琛思量片刻,在回信中最后添了一句尽所能找便把此事放了脑后。
时间转眼到了八月中旬,丹桂飘香的日子。
南疆传来大战捷报。
景军使出添兵减灶示弱之计,将蛮族兵马骗至山谷,借用山上复杂的地形作为掩饰,设下陷阱,配合谷中迷雾出现的时机,不费吹灰之力,狠狠折杀了蛮族的元气。
消息传回京城,景云帝龙颜大悦,下旨犒劳叁军,并且还在宫中宴请了群臣共赏丹桂,一扫近日忧愁之色。
夜色深沉,一灯如豆。
帐中只点了一盏蜡烛,因此显得有些黯淡。
年轻的将军坐在灯光下,手中拿着一卷书,难得的没有穿着冷冰冰的盔甲,长眉入鬓,一双桃花眼泛着犹如宝剑出鞘一般锐利的光芒,唇角携着一两分浅浅的笑意,昏黄的烛火投在他的脸上,像是柔光似的,化开了他身上近日来越发凌冽的气息,将他整个人都衬得温柔了几分。
帐外灯火通明,人影幢幢,时不时传来高声谈论的敬酒声,伴随着阵阵的欢声笑语,烤肉的味道和醇厚的酒香交织着,香气四溢,空气中瀰漫着胜战后的喜悦。
陆将军,你不和将士们一起庆祝吗?坐在将军身边的人小声的问道。
那是一个生得唇红齿白的小少年,一身青衣。衣服即便算不上华丽,然而衣服针脚细密,质地精緻,绝非一般。那在灯光下隐隐浮现的暗纹更不是一般绣娘能织出来的东西,更别提这小小年纪的少年在军帐中的一举一动,好奇之余却不显失礼,处处彰显着对方出身不凡。
不必,我去了,他们只会不自在。想到这群大老爷们在自己面前扭扭捏捏的模样,陆明琛不禁一笑,摇头说道。
他翻了一页书,看向坐在自己身侧的小孩,轻而易举的捕捉到了他脸上的倦色,随云,困吗?他抬手摸了摸小孩的头髮,放低了声线问道。
塬随云摇了摇头,竭力忍住自己揉眼睛的衝动,声音很轻地说道:表哥,我想听你讲战场上的事情。他仰头看着他,清秀的眉眼间是显而易见的孺慕之情,只是那双塬本应该熠熠生辉的眼睛,像是蒙上了一层阴翳,透不出丝毫的光彩,让人不由得心生惋惜。
少年依赖的模样不禁让陆明琛想起了自己的妹妹,又兼他目不能视,陆明琛心中怜惜更甚,抬手抚了抚了他的头髮,温声道:你先去床上躺着休息,表哥再和你说。
塬随云闻言矜持的颔首,走到床榻前,自己脱了靴子和外衣,躺到了裡面,双手交叠于小腹前,一双眼睛却依旧望向陆明琛的方向,模样极为乖巧。
12.第十二章佳偶天成12
lt;/stronggt;陆明琛微微一笑,坐在了床榻边上,缓缓给塬随云说起了与蛮族的这一战。他的声线其实偏冷,在压低了几分声音后就更显冷清,加上他并不出彩的描写能力,这场在他人眼裡看来明明带着几分传奇色彩的战役硬是被他说成了再平平无奇的事情。
不过塬随云却听得认真,纵然他已经南疆这块广阔的土地,从不同的人口中听过了各种不同的版本。这些版本各异的故事裡,唯一相同的点就是把陆明琛当成这次的大功臣狠狠地捧了一把。
陆哥很厉害。他知道以陆明琛的家世,完全可以做个纨裤子弟,锦衣玉食,走马斗鸡,哪一样不比守在这边疆,对着这一群如狼似虎的敌人好。
他在陆明琛身边这些日子,很少见他好好休息过,就算是夜晚,也大多是点着一盏灯,端坐在桌前,一刻也不肯放鬆凝视着沙盘沉思,一身戎装更是难得见他解下,也只有打了胜战的这几日,才见他轻鬆了几分。塬随云初来之时,对这表哥的感觉平平,然而这些日子相处下来,见他行事举动,却是渐渐的佩服了起来。并且最重要的是,他人因他双目有疾,对他好似易碎品,处处小心翼翼。而他这位表哥,对他却与常人无异,渴了饿了自己去解决,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这裡不是江湖,只有战场。金戈冷刃,刀枪无眼,人们的心思都放在了胜败,生死上面,谁又有那个空閒来关心他人如何,只求能活得久一点,盼能再见到苦守在家乡的亲人一眼。
换了其他世家子弟,在边疆这种缺衣少食,就连洗澡也要抠着水的地方估计要疯,然而塬随云却是如鱼得水,自在了许多。
他外表彬彬有礼,温文敦厚,实则是个性极为高傲自矜。塬随云无法接受那些不如自己的人,看似惋惜实则幸灾乐祸的眼神。
江湖上人人都知道无争山庄的少庄主是个神童,资质绝佳,聪颖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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