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1 / 2)
他和角的体型差距太大了。
“以后再做。”角按住他的手,在他手心轻轻揉了揉。
他要他的亚兽一直穿在他的毛毛里。
“全靠兽人们自然脱落的毛发,估计很难满足对衣物的要求。”陆迩沉思起来,轻轻敲了敲下巴,忽然想起一件事,看向了角,“你当初剪毛,用了多久重新长出来的?”
当年角为了阻止陆迩把勇的毛毛穿到身上,咬着牙剃了自己的鬃毛,好久一段时间都不敢当着其他人的面变回兽型。
提起这件事,角至今还有点羞赧,赶紧咳嗽了一声,努力想了想:“大概……一两个月?”
“一两个月的话,感觉还可以。”陆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陆迩就宣布了他的建议:“这个寒季,建议大家定期进行毛发修理。”
兽人们面面相觑:“毛发……修理?”
“定期把你们兽型的毛毛剪下来,可以做成穿在你们自己身上的衣服。”陆迩指了指自己身上的白毛衣,“每年换一两次毛,根本做不了几件衣服;剪掉毛大家也不用担心,过一阵会重新长出来。”
“可是剪了毛好丑。”一个兽人小声道。
他之前在兽潮里受了伤的时候,为了方便敷药包扎,肩膀上有一块地方的毛被剪掉了,后来那一块光秃秃的无法直视。
“放心,如果要剪的话,不会整个剪秃的。”陆迩大略比划了一下,“会留下大概这么长,也不会每个部位都剪。”
现代社会的宠物们修理毛发剪丑了都会自闭,何况是兽人们呢?
寒季里他们本身也需要毛发御寒,肯定不能直接剪秃。
“当然,这个不强求,只是给大家一个建议。”陆迩最后拍拍手,“需要的话可以联系角。”
角之前给自己剪过毛,这次自告奋勇做“理发师”。
出于对陆迩的信任,不少渴望衣服的兽人都去找了角。
角极为满足——虽然他现在和陆迩完完全全在一起了,可陆迩毛绒控的本质没有改变,一旦路上碰到毛茸茸的小动物,眼神总是往那边瞟。
成年的兽人还好,只是看看就罢了,小崽子们喜欢跟陆迩亲近,陆迩也毫不拒绝挨个撸毛……
这次角已经暗搓搓下了决心:等给那几个毛特别长、特别吸引陆迩眼光的兽人和幼崽们理毛的时候,自己一定要给他们理秃!
就推说自己操作不熟练嘛!反正毛毛给他们也是用来穿毛衣的!
陆迩没看出角的小心思,只在角给毛茸茸的兽人们剃毛的时候坐在一旁欣赏那些全身长毛的兽人们。
一边看一边猜测那些颜色各异的毛毛们摸起来是什么手感。
角注意到陆迩的眼神,心思不爽,给手底下的毛狐狸剃毛的时候就没控制住。
利剃完之后对着一旁的水盆看了看自己的倒影,被里面几乎全秃的狐狸丑得呆住,过了半晌才“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
……
战对毛衣虽然兴趣很浓,但一想到要剃掉自己身上漂亮的纯金色毛毛,他还是选择了放弃。
狮子的鬃毛是公狮子最骄傲的东西,世界上绝对不会有愿意剃掉自己鬃毛的狮子!
倒是他的两个同伴,快快乐乐地去角那里剃了毛,抱着满怀的毛毛回来,跟着红木部落的人学起了织毛衣。
战看得极不顺眼:“你们两个倒是把自己完全当作红木部落的人了啊?”
两个兽人对视一眼,暗地里撇了撇嘴,心里都清楚战这八成是在角那里又吃了亏,把不爽迁怒到他们身上。
对于战和角,两个兽人的态度完全是袖手旁观谁也不站。
神坛部落的首领传承基本都在狮子兽人之间流传。虽然每次首领交替都可以接受任何兽人的挑战,但实际上这么多年以来,神坛部落的其他兽人们的实力都被狮子兽人稳稳压着。
长久下来,他们也习惯了狮子兽人的领导。
这一代首领正处于年富力强的年纪,暂且不担心首领更替问题;而首领的两个兽人幼崽——也就是战和角,都格外的优秀。
小的时候他们两个在同龄的兽人之间就格外突出,体毛异色、又更胜一筹的角被认为是天降瑞兽,交给图腾亲自教导。
后来神坛部落遭遇大难,叛徒引敌、图腾陨落,角也随之失踪。令神坛部落的普通兽人们奇怪的是,首领虽然很思念他的幼崽,却没有大张旗鼓地寻找,象征性地在部落周围搜寻了一番就算完了。
现在在祭祀的建议下,才派出了三个人去找流离失所的角。
实际上这么多年过去,神坛部落的大部分人都认为那个小狮子已经不在人世了。
令他们没想到的是,角竟然活得好好的,而且实力仍然比战更胜一筹!
对部落的普通兽人们来说,首领越强大,意味着部落就会越强大,所以他们对战和角的斗争乐见其成。
只不过战输得多,心情就会不好,心情不好就会迁怒他们——不就是因为扫猪圈的时候他们跑了么,至于这么小气吗!
两个兽人脑袋一转,就想到了合适的理由:“我们这不是想学会了之后带回神坛部落去吗?”
看到红木部落这么多的好东西,两个兽人的第一反应也是想把如同百宝箱一样的陆迩请回神坛部落去。
但是现在陆迩肚子里怀了崽儿,估计未来一年都不会去神坛部落……这样的话,他们可以先学一些简单的工艺带回去。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们自己也眼馋那帅气的毛衣,穿上之后精气神都不一样了,一定很能吸引亚兽的目光。
神坛部落是一个亚兽远远少于兽人的部落,像战这种外貌英俊、实力强大的兽人是不会懂他们的酸楚的。
战一想感觉也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我也要学。”
左边的兽人眼前一亮:“你也要去剃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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