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她自有撩妹神技[GL]_4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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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以为可可这么成熟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烂摊子可以收拾,但头一次,我错了。可可的烂摊子,根本不是多字可以形容过来的,分明就是数不胜数!

我日日夜夜几乎就埋没在收拾烂摊子的日常中了。但每一次可可受的伤都让我触目惊心,为了跟拍,得到最真实的资料,她多次濒临死亡,却仍不改初心。

我不止一次问她值得吗,她每次都笑着告诉我,人生是很苦短的,找到一件自己喜欢的事不容易,有些人,金钱和权利等简单的欲望就能满足,但事实证明,她的欲望并非那么简单,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最喜欢干的事,那么浪费生命也是浪费,何不如浪费得满足,浪费得能让人不留遗憾。

我对她的歪理总是无可奈何,但我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可可是我们三兄弟永不变的航标,只要她还在,我们就不会迷茫。

当年老爷子要求林华继承他的衣钵,进入商界。但那时的商界混乱不堪,林华刚蹚进去没多久,就开始变得为金钱所迷惑,变得差些我们这些亲兄弟都不认识。他开始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唯利是图,六亲不认。

为了利益,他甚至可以置别人的生命于不顾。老爷子看到后,只是摇摇头,说林华让他失望了。我们所有人都不敢说话,长久以来,不论是父亲还是我们,都无比畏惧曾经叱咤风云的老爷子。只有可可,她站出来,骂了一顿老爷子,说他管教无方,还要责怪人性。可可骂得老爷子哑口无言。那时候我真羡慕可可,书得多就是好,骂人都不带脏字,还特别有理的样子。

搞得我差点都想去补知识了。

骂完老爷子还不够,可可还怂恿老大去打了林华。允许我为我家老三默哀三秒,老大他可是特种兵出身的彪悍帅哥,他一动手,一般人动则躺在床上一个月,重则半条命都没有了。

而可可也是狠,打也就算了,还让老大选择了后种。顺便说一句,老大和我差不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比我还妹控,毕竟小时候大狗子带着妹妹炫耀最多的,就是在他面前。

把林华打得半死不活后,可可还阻止任何人给他治疗。她踩在林华胸口上,冷漠的问着:“你这条命值多少钱,告诉我,我倾家荡产也给要了,送给阎王。”

当时林华已经二十七岁了,却在可可面前,哭得像条狗。没错,就是狗,样子极其狼狈,真是浪费了我们林家的优良基因。

有个诗人曾说,我们之所以越走越远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忘记了出发点。

而现在,我觉得可可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只要她一直没变,我们不论走多远,都不会忘记出发点。因为这个小女孩,已经长大,足以引领我们走向最正确的道路。

她不曾迷茫,也不曾对任何重大的事情后悔。虽然有些冷漠,但是她内心依旧潜藏着一颗赤子之心。

她明白自己想要的东西,从不会轻易放手。她不会顾及世俗,因此当我看见她与我公司下的一个女明星十指相扣,向我走来时,我觉得林可可真正的完整了,她缺少的另一半灵魂,穿越了十世轮回,终与她完美结合在一起。

人们会害怕很多东西,他人的目光,社会的舆论,会失去的身外之物,却独独忘了害怕不完整的自己。我们每一个人,来到这世界上,只有自己,与我们最相关切的人是母亲,但我们却从来不在乎母亲的看法,反而去极度在意别人的看法。

或许可可就是很独特的人,所以对她的一切出人意料的选择,我从来没有感到惊讶。我相信,那才是她,若是与别人相同了,反而让我怀疑那是不是她。

如今她带着另一个人的生命一起永远的离开了我,但我却会永远铭记她的光辉,永不会迷路,更不会忘记出发点。

现在,我终于明白那时的大狗子为啥那么喜欢妹妹了,因为妹妹真的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生物了,没有之一。愿来世,我依旧能遇见可可,依旧是她的哥哥。

“学长。”

清脆动听的声音打破了我的沉思,我站起身,望向远处,陈苑粒牵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孩站在路的一端。

我走过,抱起小小的人儿问:“你怎么来了?”

陈苑粒微红着脸,侧过身抱住我:“我有些担心你。”

我低下头,亲了亲她的脸:“我要是伤心的话,可可就会骂我蠢的。不过我还是第无数次感谢她,把你带到我身边。”

“我也是,感谢她把我带到你身边,园了我痴想了十年的梦。”她踮起脚尖,贴上我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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