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14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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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连我的奴隶都打不过,还想上战场?我看你是想死。”

姚敬隋当然不想上战场,他只是想找个机会出去一趟,然后好回来哄骗阿尔法说他得到了金船的消息。早知这样,一开始就应该用这招。原本想借刀杀人弄死唐家小子,没想到连阿尔法都搞不过,这些南部蠢猪,耽误爷的大事!

“我英明神武的国王啊,你一再小看我,这是莫大的损失。”

☆、第138章 【】

“天啦,我究竟惹到了什么人。”阿尔法急火攻心,不请圣司祭出手是不行了。都怪这大明废物,要不是因为他,那古怪的圣司祭也不会闹脾气。

阿尔法去重新部署战斗方针,唐轩之和夏枫正坐在阿瓦拉镇长的府邸胡吃海喝。

夏枫还在换后座牙,只能用可怜的门牙费力嘶咬这块没有煮软的羊排,好不容易咬下来,大口嚼着,畅快地说道:“记得告诉那些新兵,他们是为自己打天下,至于我们,迟早要离开南部。能拿下多少地盘,他们就得到多少。我们的军队这里不分贵贱,不分种姓,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这些话别怕重复啰嗦,要时时提醒他们。”

见她伸手找水,唐轩之赶紧递上去,笑道:“看不出来,你很享受啊。原以为我们是迫不得已,现在看来,你好像是有计划?难道你连我也骗,其实你就是过来为你们的圣君抢地盘的?”

“我像有计划的样子?还不是被邺和尚逼急了,前几天我们给人撵得跟狗一样,那时你怎么不说我有计划?”

“说笑嘛,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做?”从攻下东城门开始,唐轩之就退位让贤了,甘心做副手。

“接下来就不是我说了算,我刚不是随便说说,就是为他们自己打天下。那么多贱民提着脑袋跟着我们,总得为他们留下点什么,总不能拍拍屁股一走,留他们送死。你是总教头,在圣君的军队里呆过三个月,训练新兵比我有经验,好生观察他们谁有领导能力,咱们扶他做王。”

唐轩之扔掉啃完的骨头,说道:“干脆把海得拉巴攻下来!”

吓得夏枫手中的羊排骨都掉了,睁大眼睛问他:“你没发疯吧?”

“当然没有,不弄死邺和尚,我能甘心吗。还有,只有占领了海得拉巴,那些贱民才有可能活下来。你的战术非常好用,我受儒家思想影响太深,凡事爱往战术上考虑;总想着如何管理他们,利用他们。而你,重在攻心,‘打土豪分田地’这口号真管用;开始我还担心你的奖赏制会出问题,因为跟绿林土匪没有什么区别,登不得大雅之堂,怕还没壮大就像乌合之众一样垮散了,没想到越来越有凝聚力。枫儿,你真是天生的将才。”

夏枫汗颜,她是东方偷一点,西方偷一点,交杂起来切合实际用的,没法跟唐轩之解释清楚,就让他误会自己是天才吧。

带领贱民造反有现成的例子,不就是后世的人民战争吗?这就是东方的经验。印度人没有血性,一个长期被人轻易征服的民族,对于夏枫来说,这是有利弊的。利是对方软蛋,弊嘛,就是自己兵同样软蛋。

要让这些没有开化,从未受过教育的士兵成为战场上的强者,又得用到西方的办法。有本书名叫《杀戮与文化》,作者是西方人,他详细阐述了西方历史上九场著名战役。瞧瞧书名,杀戮都上升到了文化的程度,可见,士气与胆识是何等的重要。怕死即必死,越是凶狠生存率越高。必要的血腥震慑是避免不了的,先击垮其意志,再亮出肌肉,最后冲上去猛砍一气,对方阵营立时就吓破了胆乖乖就擒,反而会减少一些伤亡。

说白了,夏枫担任的就是政委的工作,而唐轩之才是司令。他负责掠取敌方老大首级,血腥镇压镇上的贵族,让那些被奴役的贱民亲眼看到曾经高高在上的人不过如此。夏枫这时再站出来游说:想填饱肚皮吗?想要土地吗?想获得人身自由吗?想就跟我来吧,跟着我们有肉吃有衣穿,更重要的是,还有尊言。

对于那些犹豫的,就只能威胁:若是不来,就等着海得拉巴的国王来杀你们吧。

尽管如此,仍是有很大一部份人不敢挺直脊梁做人。而这些人,送给夏枫都不要。他们完全被训化成了没有思想的人形牲畜,如娜伊一般死脑筋的人,太多了。

唐轩之吃了饭就去巡示军营,一千多人,可以称着军营了,印度虽然人口多,能上战场的却没几个。夏枫建议他采取投票制,把一千二百人分成十二个小分队,每队各自投票选出一个百人长。看表现,再从百人长里提千人长。

队伍还将壮大,后面会有很多千人长。因为他们凌晨又将出发去波里维村,有了昨天晚上的经验,应该会更顺利,正好看看这南部新兵们训练得如何了。白天,她可是费了不少口舌和脑细胞,脑子里一阵缺氧。

姜戈跟精兵队长在计算火.药存量,镇子上的三家铁匠铺在连夜打造长矛。昨夜唐轩之进村逮镇长儿子的时候,那些驻守镇子的海得拉巴国王精锐,一个也不见。等闹大了,要取镇长首级的时候,他们才穿着便装从各个妓庙里跑出来,足有一百多人。

唐轩之正好拿这些人立威,全部杀了。杀了以后,贵族们也都老实了。一百多国王精锐居然配有五十条火.枪,他们的国王可真大方呀。又在村子里搜刮到十几头大象,马车和驴车太多了,只捡最强壮的牵了几十头走。

现在,夏枫有一个六十头大象的冲锋小队,还有四百人的火.枪主力部队。剩下的一千多新兵,将分出八百来作弓兵,其余的就是清理战场和打埋伏战时的长矛兵。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勇谋皆备,俨然已经有了让国王不敢小觑的“叛军”规模。

夏枫好想哼唱那样样板戏里的歌词: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总共才有十几个人七八条枪。遇皇军追的我晕头转向,多亏了险峻地形让我丛林里面把身藏......

开心归开心,困难其实就在眼前啊,估计很快将遭遇海得拉巴的大部队。一千五百人还是少了一点,至少要有个三千人。三千人是一个旅,不管是丛林战还是平原战,进攻也好防守也好,才能有匹敌之力。所以,刚刚休整不到一天,马上得再度攻镇。

他们准备子时出发,四小时后到达波里维镇,正是人们酣睡的时候。这次有多的士兵可用,最好能做到不走漏风声,不声不响的就把镇子给吞了......

事情比唐轩之料想的还要顺利,波里维镇的贵族已得知阿瓦拉镇被“叛军”占领,他们却只知惶惶,而没有任何准备。部队一进镇,吓得那些等着王军保护的贵族们连反抗的姿态都没有,纷纷伏地投降。主动打开仓门,献出马匹,让叛军们予取予求,想当配合。

在走的时候,那乖乖配合的镇长身后突然钻出一百多守镇的卫军。镇长也不是吃素的,他手中的枪早就瞄准了唐轩之,知道他是头头。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他也懂。

唐轩之没看见镇上配枪的守军,本就有所提防。但,他也是堪堪躲过这枪,惊出了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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