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踏尽(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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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指甲盖想也知道男仆不可能听她的,双方身份特殊,一个不好就会变成外交事件,这会儿她开始真心实意的后悔了,好端端的,做什么答应奥尼尔小姐来吃这一顿饭?难道她就差这一顿饭吗!鸦片战争在前,南京沦陷在后,想也知道汉人对洋人好感有限,再四表明这是记者,不是侵略咱们的军人,于一般民众而言还不都是一回事?

大汉们喝了酒,见他们势单力孤便巴子、鬼子的乱嚷起来,以至于动手推搡,小厮们着急忙慌,一齐拥上来拉人劝架,一面又使人去请东家,兵荒马乱之际但听李持盈开枪击碎了一只瓷碗,沉声厉色道:“还不住手?!”

瓷器碎裂的铿锵声与空气中淡淡的火药味激得人一个冷颤,这下酒彻底醒了,两拨人都被恫吓住,连一贯伶牙俐齿的玛格丽特也惨白了小脸。李姑娘却不着急收枪,当着众人再度扣动扳机:“今日不凑巧,还请奥尼尔小姐先行回去,改日咱们再聚。”话毕转头看向那几个醉汉,“上阵杀敌时不见你们的踪影,专在后头欺负妇孺,可真叫我开了眼,这就是大明的好男儿!”

几人的脸登时涨成了猪肝色,待要上前强辩,又畏惧她手里那把枪,少不得忍气吞声,一面嘀嘀咕咕一面灰溜溜跑了。江寄水隐在一旁看了个全场,他不敢眨眼,某个瞬间几乎怀疑自己身在梦中——从前的李乡君称不上‘性格温顺’,但也绝不强势暴烈,他知道她心里藏着很多离经叛道的怪想法,只是碍于身份,轻易不肯表露出来……这几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她没有呆在朱持晖身边,又是因为什么变得这样冷静、强硬、果决?

神奇的是他不觉得厌恶或难受,只是隐隐有些陌生……及兴奋。江寄水从不敢说自己幻想过娶她为妻,凭他的出身,想要迎娶公主之女,哪怕只是便宜女儿也必须付出无数的心血和努力,可他不以为苦,总以为智珠在握、算无遗策,一切都会顺着他的计划走,只要他们终成眷属,所有问题都不再是问题。

“十二郎,十二郎!”终于追上来的华德暂且顾不上喘气,余光瞥见玛格丽特的背影,眼神倏地一亮,“今儿运气真个不错,那就是我和你说过的极品!”

他一时没收住情绪,怒目回视,直教华德将剩下半句话原样咽回了肚子里。相识这么久,从江寄水还是个小屁孩、穿着燕尾服跟在江维屁股后面学习如何应酬交际起,华德没见他拉过一次脸子,温和的笑意与得体的笑容就像焊在了他脸上似的,不论什么情况都不会失态……难不成这小子也看上了那个金发英吉利妞儿?到底是成过亲了,开了窍,眼光也历练了出来。

李持盈收拾好残局,往这边下楼时他下意识地闪身躲进了屏风后面,胸口像缠着一团乱线,又似堵着一团湿棉花,既盼着她能分神向此处投来一些视线,又盼她千万不要注意到这边。他还没准备好,还没准备好就这样与她重逢。

两年不见,李姑娘拔高了好些,人也瘦了,却不是萎靡虚弱的那种瘦,从前她是养在高门深闺的牡丹花,如今成了深山悬崖间的青竹,身姿楚楚、森寒洁绿。他看着她裙下生风,很快消失在了夜色人流中——

“怎么今天这么晚?”此处距离驿馆不远,尽管事先托人带了话,说今晚恐怕要晚归,白休怨还是不太放心,他一向耳聪目明,听见枪响就抱起李泽奔了出来,没走几步两人便撞上了,“刚才是你?出什么事了?”

天都城不设宵禁,又有碎瓷声作掩护,好险没有造成太大骚乱。李持盈摇摇头:“英人记者邀我一道用晚饭,不巧撞上了几个醉鬼,眼看要闹起来,只好开火吓他们一吓。”

见他脸色不自然,她哦了一声,迅速找补:“女记者!是女记者啦。”

“我不是问这个,”被她大咧咧说破,白君脸上更不自然了,“没受伤吧?”

她见他这样,一边偷笑一边慢悠悠地转了个圈:“你看嘛,一点事都没有。记者已经先回去了,明日一早我去和洪宗主解释一下,大概就没事了。”

为着今日午后的采访,午膳时特意盘了一个端庄又复杂的发髻,还簪了两支春桃花应景,李泽个小马屁精立刻拍着手在叔叔怀里使劲捧场:“妈妈!漂亮!漂亮!”

她被他逗乐,顺手将头上的桃花取下来给他玩儿,叁个人说着话走回驿馆。

不远处的巷子口,江寄水松手放下马车的车帘,独坐车内静默了半晌:“……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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