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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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达听了我的话。

是深以为然地点头。

“欢喜,你说得对,对啊,我现在要是真的对那些人客气了,他们不但不会领情,还真的会以为是我阿曼达怕了他们的闲话呢!我就听你的,老娘我就不改了!打死了也不改!女魔头?好啊,我就当女魔头了!爱谁谁!管他们呢!”

我来酒吧的时候。

阿曼达只是有些微醺。

但现在,则是已经真的醉了。

人喝醉了,有的哭,有的笑。

有的吵,有的闹。

有的睡觉。

有的出去撩骚。

而阿曼达则是拉着我的手。

和我絮絮叨叨。

讲述她的身世。

这些事应该是憋在她心里面很久了。

可能已经无数次的自言自语了。

所以虽然现在醉了。

语调有些飘忽。

但我还是听懂了。

……

阿曼达,也就是王彩霞。

是被养母领养的。

与很多被领养的孩子不同,阿曼达从很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世。

因为她当初在福利院被养母领养的时候,已经五岁了。

已经有意识了。

而阿曼达是怎么去的福利院。

甚至她的亲生父母是哪里人。

叫什么。

其实阿曼达也是知道的。

还见过。

阿曼达出生的时候,正是计生政策最严厉的时候。

那时候超生的代价可是很严厉的。

在这一点上,阿曼达与金兰还是有些相似的。

金兰的父母本是城里人。

为了偷着生男孩,这才躲到了乡下。

还不许自己的女儿喊他们爸妈。

而是以侄女相称。

因为金兰的父母在城里都有正式的工作。

一旦超生,那是要开除公职的。

而阿曼达的父母,则是来自于农村。

农村对于超生的惩罚,比城里还要严格。

城里顶多是让你没了工作。

而在农村,谁家要是多生了孩子。

那可是全村人蜂拥而至。

要拆房子,要搬东西的。

那真是超生了一个,就基本上可以宣告家徒四壁了。

但农村人往往比城市里更加的重男轻女。

更愿意有男丁来传宗接代。

所以为了多生,为了逃避,很多农村人都会离开家乡,背井离乡。

天南海北的流窜。

就为了能让婆娘顺利生下孩子。

这才有了曾经黄宏与宋丹丹那个经典的小品,《超生游击队》。

阿曼达的父母就是这样的一对农村来的夫妻。

为了生男孩,躲在了城里的一家小旅馆里面。

藏头露尾。

小旅馆的老板很清楚他们的来历,但看在钱的份上。

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几个月后,阿曼达出生了。

因为是个女孩。

所以那对狠心的父母,直接把阿曼达扔在了旅馆的小厨房。

店钱都不交,连夜跑了。

气得小旅馆老板跳着脚骂娘。

说以后再也不接待这些村里来的无赖。

阿曼达被人捡到,先是交到了巡捕房,后来又被送到了福利院。

期间,巡捕根据旅馆老板的描述,阿曼达父母的口音,其实已经基本上确定了阿曼达的父母是哪个乡镇的。

其实只要仔细去寻找。

还是不难找到阿曼达父母的。

但巡捕没有去找。

不是巡捕不尽职。

在敷衍。

而是因为在那个年代。

首先是巡捕的人数严重不足。

很多小案件发生了,比如丢了东西,都没有足够的人手去侦破。

只要大案要案才会引起重视。

就更不要说这种大规模的人口普查了。

那年代没有网络,只能靠人力一家一家的找。

费时费力。

吃力不讨好。

其次,巡捕以往不是没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那对夫妻当初选择了抛弃孩子。

那就没有再把孩子认回来的打算。

你就是找到了他们。

批评教育一顿。

逼着他们把孩子认了。

可能转过几天,还是会把孩子给抛弃。

这次是孩子幸运,扔在了城里,被人捡到了。

还有命在。

下次那对夫妻再扔,那可就是荒郊野外。

甚至是扔到河里、井里了。

所以说巡捕真要是费了千辛万苦,把孩子送回到亲生父母的手里。

你说是帮她一家团聚了。

还是害了她呢?

索性,就直接送到了福利院。

说到这里,阿曼达拉着我的手。

“欢……欢喜,后……后来我有钱了,我还专门找了私家侦探,去找……找了我的亲生父母……我不……不是想认回他们……我就是想知道,他……他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人,长什么样子,现在……现在过得怎……怎么样?他们有……有没有后……后悔……抛弃了……了我?”

阿曼达继续说。

说她是怎么见到的亲生父母。

……

有钱能使鬼推磨。

还真被私家侦探找到了当初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

他们现在也不住在村里了。

而是住在了城郊。

开了一家没有招牌的,很是简陋的米线店。

阿曼达还特意去了那家米线店看了他们一次。

因此阿曼达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很不好。

没有自己的房子,只能住在城郊的出租屋里面。

这个米线店的门脸,每天早出晚归,起早贪黑,也仅仅只能混一个温饱。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有一个不省心的儿子。

在他们抛弃了阿曼达后,亲生父母果然生了一个儿子。

那自然是爱如珍宝。

于是就骄纵出来了一个败家子。

阿曼达的那个弟弟,从初中开始,就沉迷于游戏厅、网吧、台球室。

初中毕业了,没考上高中,也没考上技校。

说是在城里的一个饭店里面跟人家学厨师。

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要不是饭店的老板是他们家的远方亲戚。

拉不下脸。

早就让他滚蛋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弟弟要学厨师,所以阿曼达的亲生父母才跑到了城郊这里租房子,卖米线。

还是为了离儿子近一点。

好能照顾。

后来这弟弟天天出去鬼混,手里面没钱了。

就和在网吧认识的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开始埋伏在中小学的放学必经之路上。

干着抢劫学生财物的勾当。

每个学生抢劫的数目都不大。

都是几块钱,十几块钱,顶多就是100多块钱这样子。

但因为学生人多啊。

每天都能抢好几百呢。

足够这弟弟这一伙人吃喝玩乐了。

因为他年纪最大,所以下面的人都管他叫老大。

他手下,很多都是还在读书的高中生、初中生,也就技校生。

那些年,正是《古惑仔》电影大行其道的时候。

这弟弟觉得自己特别威风。

还去纹身了。

这一伙人抢钱,被人告状管了几次。

有学校的保安。

也有治安巡捕。

但因为金额还不够判刑的程度。

很多被抢的学生不敢出来作证。

所以都是批评教育一番。

顶多就是关上几天。

然后就放出来了。

被放出来的弟弟不但没有收到教训,还觉得蹲过号子证明了自己有了“光彩”的履历。

那也是“几进宫”的狠人了。

都是可以吹牛的资本。

都是当老大必须要经历的事情。

简直就是军功章。

治安巡捕都拿他没办法。

那以后还在乎谁?

加上阿曼达的亲生父母又舍不得打骂。

总觉得这是小孩子淘气,以后大了就好了。

于是弟弟就越来越无法无天。

后来,他们觉得这样小打小闹没有意思。

他们想多弄点钱。

然后一人买一辆拉风的摩托车。

那样就更可以在大街小巷自由呼啸,招摇过市了。

那才叫牛逼!

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一个家里面开建材行的高中学生身上。

高中生的爸爸是城里面很有名的老板。

他们抢劫了这学生几次。

虽然抢了几千块钱。

但还觉得不过瘾。

又逼着学生从家里面带钱孝敬他们。

学生表示,家里面给的零用钱就这么多。

再多真的是没有了。

这几个劫道的凑在一起商量了一下。

觉得平时在录像厅里面看了不少的犯罪电影。

里面不是有很多绑票的情节么?

把人质绑了,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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