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种种(2 / 2)
由于案情重大,在将许雷带回市局之后就一直在这里审,奈何这许雷嘴硬得很,死不承认,使案件陷入僵局,为了能够尽快破案,负责案子的金志宏没有下班,继续在这里审问。
“金队,我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车是我的,但里面的手榴弹真跟我没关系。”许雷一脸苦笑着说道,“一定是那四个小子被着我在外面接私活,非你们威武的人民警察发现之后,往我身上推。你们想呀,和装手榴弹箱子一起放着的还有四把铁锤,事情怎么会这么巧,车上正好就只有四个人?为什么不是两个?为什么不是五个?偏偏是四个?”
“他们说,是你让他们做事。
“我只是让他们跟踪人,又不是让他们去炸碉堡,要不你把他们带来,我当面问问他们?”许雷进公安局的次数也不少,但没有一次像这一次这么有底气,因为他真不知道那五十枚手榴弹为什么会在他的车上。“再说,车主虽然是我,但是那车我已经很多年不开了,一直作为公司的车辆,好歹我也是一个小老板,开那车丢不起人啊,本人现在开的是奔驰越野,一百多万呢,不信你们可以去酒吧里面问问,我真的连碰都没碰那辆车。”
“许雷,倒也你也是城南有数的几个老大,敢做不敢当,这就不对了。”金志宏说道,作为市刑警队的副队长,市里面有头有脸的混混头,他都听说过,也认识不少,这个许雷虽然没见过,也没打过交道,但也听说过。
“金队长,我哪里是什么老大,你可别这么说,我只是给一些有过前科的人制造几个再就业的岗位罢了,人家都改过自新了,咱们总的给人家一个机会不是?”许雷笑着说道。
“这么说来,我还得给你颁发一个优秀企业家的牌子喽。”金志宏冷笑着说道。
“那倒不用,作为良好市民,我这也是为你们解忧,是我应该做的。”
“啪!”金志宏伸手狠狠的拍在桌子上,冲着许雷厉声喝道,“许雷,别在这里油嘴滑舌,赶紧交代。
“金队,你们真的抓错人了……”
当当当…..
就在许雷第n遍为自己辩解的时候,外面传来的敲门声,紧接着审讯室的房门打开了一条,一位美女从外面走了进来,这人许雷知道,也是市刑警队的,下午审问他的人里面,就有这位美女,只不过下午的时候穿着警服,现在穿着便装。
“金队。”萧潇走到金志宏身边坐了下来,将手中的纸袋放在了金志宏的面前,并用眼神示意对方打开看看。
金志宏依旧保持一脸的厉色,只是眼中带着几分疑惑,这萧潇不是下班回家了吗,怎么又回来了呢?这纸袋里是什么?证据?不可能,白天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找到呀。
金志宏好奇的打开纸袋,把里面的文件拿了出来,一开始倒也没什么,无非是一些有关许雷的记录,这些东西局里面也有,而且下午从属地派出所得到的比这还要多,只是看着看着,金志宏的眼睛就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亮,就跟看见金银财宝了似的。
他发现自己错了,萧潇给出的这份文件比属地派出所传过来的要详细的多,如果属地派出所有这份资料,那么许雷找就被送进监狱了。
金志宏根本停不下来,一口气把资料看完,不过,虽然里面记录的事情很多,但好像没有一件跟手榴弹有关。想想也是,手榴弹是昨天才发生的事,就算消息再灵通的人,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事情搞清楚,那岂不是比警察还牛了?
但不管怎么样,金志宏的心里已经有了底,不管眼前这个顽固分子承不承认手榴弹的事,就文件里面记录的那些罪行,已经足够对方在监狱里面待一辈子的了。
笑了,金志宏笑了,这应该是自从抓获许雷以来,第一次笑,冷笑不算,也正因为如此,一直观察金志宏表情的许雷,从刚才的随意变的拘谨起来。
“金,金队,你笑什么?是不是案子有眉目了?罪魁祸首被抓到了?”许雷问道,他挺直腰板,抻长脖子,眼睛往桌上那份文件上瞄,可是看了半天,也没看清楚上面都写了些什么。
“你说的不错,案子确实有眉目了。”金志宏突然收起笑容,冷冷的对许雷说道,“许雷,13年4月,城南幸福小区发生了一起重伤案,是不是你指使他们做的?”
“啊?”
“13年6月3号,你是不是去农村购买了两把猎枪?同年9月,又去买了三把?”
听见金志宏的话,许雷整个人都懵了,不是说那五十枚手榴弹的案子吗?怎么说着说着,突然变了呢?13年4月重伤案?草,都过去多少年了,谁还记的呀。13年6月买猎枪?自己以前确实买过猎枪,那时酒吧刚开没多久,上门要钱的人太多,不得已经人介绍去买了几把猎枪。
“14年2月,城南黑豹酒吧外发生枪击案,虽然没有人死,却造成了三人重伤的后果,凶手至今没有找到,原来也是你指使的啊。”
“……”许雷的头皮开始发麻。
“15年7月,城南,东三路,一名妇女衣衫不整冲入车流,被车撞死,一直以为是自杀,原来是你逼良为娼,人家从你酒吧三楼爬下来,被你们追的无路可逃,不得以冲入车流中的。”
“……”
“还有16年1月……”
随着金志宏一件一件的说出来,许雷的脸色也越来越黑,因为随着日期越来越近,有些事情他的脑子里面已经有了印象。
可是,这些事做的很干净呀,该打理的人也都打理了,怎么就爆出来了呢?
一种不好的预感传遍许雷的全身,他知道,今天就算没有那五十枚手榴弹的案子,想要走出公安局的大门恐怕也不可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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