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思,抱个(1 / 2)
“我跟你说,昨天思思抱我了,她长大了肯定和我成为一对,你就别想了。”
“我告诉你,昨天思思抱我了,她会一直和我住同一个山洞里,哼哼。”
“嘿嘿嘿,昨天思思抱我了,软乎乎的,你没被抱过对吧,那说明思思不喜欢你,她只喜欢我一个男人。”
“……”
一大清早,水部落的人们才刚醒,正各自准备着吃早饭,以便开始一天的忙碌,而此时,达令已经满山乱跑,四处找同龄男孩子炫耀起来。
思思抱他了,思思抱他了,他要让其他人都知道,思思只抱了他一个人,这说明思思以后会跟他好,他们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舒思正蹲在河边洗漱,忽听得身后传来悉悉索索的杂乱的脚步声,当下全身汗毛倒竖而起。
这么多声音,总不能是人一窝蜂挤进来吧,难道说,是拟人形虫子?
舒思抓住一旁的木棍,猛然转过身去,就见十几个十岁出头的男孩子站在她身后,见她转身,当即整齐划一地展开双臂:“思思,抱个!”
舒思:“……”
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见舒思站着不动,跟在后头的达令得意洋洋地晃了晃脑袋,傲娇道:“你们就死了这条心吧,思思是不会抱你们的,光是从体毛的量上看,你们就已经输了。”
在水部落里,体毛代表着力量和男子气概,通常情况下,体毛越旺盛,力气越大,同样的,力气越大,狩猎本领越强,是以雌性通常都会选择体毛更为旺盛的雄性。
达令是一众同龄人中体毛最为旺盛的,所以,他一直对自己有着极其强大的自信。
见状,舒思眼皮狠狠跳了两下,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道:“抱什么抱,不许喜欢我!”
她一个个点着那些小屁孩,最后有些肉呼呼的小手指向了洋洋得意的小达令:“你们十几个小屁孩,谁要是敢喜欢我,以后不带你们玩新玩意儿。”
言罢,她头发一甩,也不给一群小屁孩反应的机会,迈着大步离去。
从小到大,她桃花运其实不算差,毕竟长得可爱,每年收个十几封情书是常态,也曾在上大学后被初中的小混混吹过口哨,可要说被一群十岁出头的小屁孩争风吃醋,这绝对是头一遭。
作为一个成年人,未成年的桃花什么的,她可是一朵都不想沾。
“达令,你好像得意早了,思思也不喜欢你。”十几个孩子中较大个的男孩弯了弯唇角,笑得那叫一个促狭。
“高兴什么,小屁孩,至少她抱过我,我比你们更有机会。”小达令得意地扬了扬下巴,双手往身后一背,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
那大个子的男孩愣了愣,随后反应过来,拔腿追了上去:“达令,你叫谁小屁孩呢,我大你两岁!”
声落,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好像,方才思思也叫他们小屁孩来着。
回到山洞后,舒思简单收拾了一番,因为今天要采摘树上的果子,她特意带上木帮她做的套杆。
准备妥当,便与雅加一道走到半山腰处坐着缆车滑下山坡。
水部落占地面积颇广,往日里她们就是快走,也得花费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而坐缆车,只需要花五分钟走到半山腰,再花费三分钟在空中滑行,统共不过八分钟时间,省了超过三分之二的时间。
等二人到了部落门口,族人们都还没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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