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不好惹的慕容嫣(1 / 2)
不得不说孙悦的脑子,真的很好使,当韩德让得知自己只需要作为接班人,逐渐接手孙曹两家生意,不用做政事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更没有死的念头了。
事实上这活还真得交给他,随着洛阳到开封段运河的开通,孙家父子在洛阳的经济布局必须一一按照计划落实下去,指着老曹?他哪有这本事。
当然了,虽然宋朝对商人还算是比较友好,明面上也几乎没有什么歧视制度,但同时士人的地位却被无限的拔高了,所以让韩德让去做生意,起码外人看来,真的是有点屈才了,哪怕是首富也不行,可韩德让却甘之如饴。
(总有人拿明清的商人地位代入整个中华,然后不懂装懂给我一顿喷,到现在那书评还是回帖最多的几个之一,服了,宋朝时大豪商跟宰相做邻居,跟达官贵人斗富这种事,是很正常的)
韩德让此前的确是没做过生意,但人家既能打仗又能治国的,难道还做不好区区一点生意不成?所以将人交给老曹之后,孙家父子俩人就真的再没管过了。
孙春明是很忙的,是特别特别忙的。
孙悦……倒是不忙,不过他懒,新婚燕尔么,咋还不让人家休息休息。
反正经过北汉一战,契丹人十年之内想范边那是不可能的了,而北宋也在这一战中差不多耗光了战争储备,再加上这些年扩张脚步比较快,不攒个几年粮食,也不可能去打南唐。
换句话说,未来的几年肯定是许久都不曾有过的太平盛世,不说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但大仗肯定是没了,至少对孙悦这个级别的人来说,可以踏踏实实的享福了。
刘光义在灭掉大理后被赵匡胤留在那当了个平南节度使,还写了封折子请求官家把孙悦派过去给他当监察使,得知此事之后孙悦也不管辈分不辈分了,直接就写了一封信让人送给刘光义,骂了他个狗血喷头。
老子刚结婚,你特么就让老子去大西南喂那些蛇虫鼠蚁去?滚你麻痹去吧,再说比功劳难道我比你小?这种心理没点哔数的最特么烦,孙悦自觉自己的翅膀现在也算硬了,曹彬恐怕也要比他弱上三分了,什么义社十兄弟,他已经没那么放在眼里了。
让他去给一个节度使当副手?又不是雄州霸州云州,死不死啊你。
最关键的是,他还没享受够慕容嫣的温柔乡呢,别说大理了,就是丽江他也不想去呀。
想到此,孙悦不自觉的就伸手扶了下腰。
感觉身体有点被掏空啊。
慕容嫣毕竟是个习武之人,小蛮腰有劲,还喜欢上位,要起来真有点扛不住,有时候一晚上榨他三四次,天杀的,老子还是个未成年的小正太啊!!
当然,孙悦自己也知道,他的时间是略微有点短的,要不然慕容嫣估计也扛不住,可谁让他还是孩子呢,离生理完全成熟还有好多好多年,不过他真怀疑这么被榨下去的话,他还熟不熟的了。
少年时纵欲过度,是很伤肾的,搞不好人到中年就软惊天了,孙悦当然也就这个问题严肃而又认真地跟慕容嫣谈过,结果第二天家里就多出来一个鹿苑。
办事之前杀鹿喝血,贼特么残忍。
这是拿老子当咸丰了?抗议,抗议无效,不让杀鹿的话孙悦都害怕小姐姐会不会把他给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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