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六章十大罪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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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也好,你加入了国安局,本来就要从公安系统里退出来的,现在还省的我去找理由了,现在直接对你进行处分好了。”

“张局长,我也不想去国安了!”林静摇了摇头。

“哦?”张局长显的很意外,不过随即就明白了林静的想法,知道她这只是受到打击后情绪低落的一种表现。

“这样,我还是对你进行处分,先让你停职再说,你可以用这个机会休长假,直到你想通了为止。”张局长补充道,“如果你真的不想去国安了,也不想当刑警,那我就给你安排一个闲职,总之,对于你这种做过贡献的功臣,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谢谢局长。”林静喝了一口茶,过了一会才猛然站了起来,“我该走了!”

“嗯,你走吧,回家好好休息!”局长挥了挥手,看着林静出门的背影,他无奈的摇了摇头,当警察不好当,当局长也不好当啊。

那名妇女和她找来的几个男人的身份很快就查明了,他们都是妇女的亲戚,那天刚好在一起进货的,听到亲戚叫他们,也没明白具体是怎么回事,就冲过去要打林静了。

他们只知道亲戚受了欺负,所以就要帮忙,至于其他的事,谁对谁错之类的,按他们的话说,他们又不是法官,哪里管的了这么多?

最后以搅乱公共秩序的理由对他们治安拘留七天,算是把这件事给解决了,而局里对林静的处理结果也下来了,撤了她的刑警大队大队长的职务,让她在家反省,等待组织的决定。

本来这件事就算完了,但让公安局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却在网上传开了,许多人纷纷指责公安局的做法,认为他们是在袒护自己人。

而且还有一个叫“地球保卫科科长”的网民,发了个警察枪击无辜市民的贴子,里面详细分析了林静所犯下的错误。

第一个焦点就在于根据公安部门发布的通告,说林静那个时候是下班时间,那问题就来了,才下午四点,请问哪个公安局是下午四点下班的?

而第二个问题的焦点就在于林静该不该配枪?要知道在华夏,对于警察的枪枝也是管理很严的,下班期间是不能带枪的。

第三个问题就在于林静没有开枪警告而是直接射击的。

第四个问题就是林静并不是执行公务,因为她不是交警无权管理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所以这起事件的定性应该为双方斗殴,而一名人民警察居然和人民斗殴,有滥用职权的嫌疑,更别说利用枪枝在斗殴了!

第五个问题,就是林静是如何当上刑警队的队长的?报料人把林静的资料贴了出来,上面清楚的显示,林静是今年三月份从警校分到临江市公安局的,那时还是一个实习的民警,但仅仅半年不到,就从一位实习民警摇身一变成了刑警大队的队长,这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交易?不禁让人感到深思!

第六个问题就是关于林静被停职,大家都知道,停职就是不用上班照样拿钱的意思,到时换到别的地方照样当警察。

第七个问题,林静长的这么好看,跟某些领导有没有什么——请大家自己想,你们懂的!

第八个问题……

那个网名叫“地球保卫科科长”的报料人,一口气指出了林静的十大罪状!

这个贴子火了,上了各大媒体的头条,大家纷纷指责起林静来。连国安局也被惊动了,如果林静真有这些问题的话,那他们之前做出的招收林静的决定,就要重新考虑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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