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问题(1 / 2)
陈云兮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凝眉想了想,确实如青枣编辑所言,自己若是不把其他版权给起源中文网,那起源中文网肯定不会给太多资源来宣传自己的书,毕竟这样就算自己的作品再火,那除了电子订阅之外,其他的所有收益,都和起源中文网没有关系,那起源中文网凭什么要花大力气来宣传这本书呢?
并且,就算自己火了 ,以后有名气了,但自己来经营自己的版权,怎么会比起源中文网更专业?
起源中文网经营一本作品的全版权,不管是速度,还是价格,亦或者议价能力等等,都肯定比自己要好得多,所以,确实,如果是为了钱的话,把全版权授权给起源中文网,似乎才是最好的选择,何况,只是授权十年时间而已,十年后,这本作品的全版权,还不是全部会回到自己的手里?
另外就是,如果不是为了钱的话,自己把版权捏在手上,又有什么意义?
反正署名权不可能授权给别人,这本书,哪怕所有版权都授权给了起源中文网,那也是自己的书自己的作品啊!
所以,自己根本没必要把全版权捏在自己手里,反正自己也不是为了要赚多少多少钱,授权给起源中文网,让他们自己去运作就好了,能卖多少算多少,反正不是要给自己百分之七十吗?
陈云兮很快就有了决定,对高马律师点了点头,陈云兮说道:“青枣老大,全版权授权给起源中文网,没有问题,我相信你们的运营能力!”
青枣编辑笑了笑,点头道:“陈云兮,不怕告诉你,你的《剑仙大人在上》,已经被大盛集团看中,你知道他们之一家游戏开发公司,他们在昨天就已经联系过我们,已经表示想要购买《剑仙大人在上》的客户端游戏改编权,我们暂时没有回复他们,和你确定合约之后,这事儿也就可以纳上议程了。”
陈云兮有些意外,这就有游戏公司看上了自己的作品了吗?
也就是说,要不了多久,自己就能拿到一笔版权收入了?这……也太快了吧?
难道,自己很快就要带着家人,迈上小康的步伐了?
又看了一会儿,高马律师就其中几个条款提出了问题,对方的陈律师也解答了一下,针对合约中有几个用词,高马律师提出修改要求,青枣编辑和陈律师商量了一下之后,同意了修改用词,这些词语其实都不太重要——当然,前提是双方不发生纠纷的话,就没什么重要的,但如果真的到了对簿公堂的时候,这些词语,说不定就有些作用了。
陈云兮自然也没说什么,高马律师自然是帮着自己争取最大的好处,或者说是确保以后尽可能的不出问题,就算出了问题,也要让自己位于有利的一方。
其他条款也没什么可更改的,双方很快达成一致。
签约之前,青枣编辑拿出了两份之前陈云兮打印出来,寄给起源中文网的《剑仙大人在上》的签约合同,然后笑道:“既然现在要签订重点合约,这份之前的合约,就取消了,你们看看,没问题的话,我们先签订一个失效协议,再当成那这两份合约给撕毁?”
陈云兮看了看高马律师,见后者点点头后,陈云兮道:“青枣老大,也就是说,从《剑仙大人在上》这本书开始,就算我重点合约的内容了?”
青枣点点头:“也就是说,你第一本书,就签约重点合约了。我们也会把《剑仙大人在上》,按照重点合约的条款,开始全版权运营,包括电子订阅,我们也会把之前缺少的推广资源,给你重新补上。”
陈云兮点点头,确认了这两份合约都是自己之前寄出去的之后,双方一人拿了一份,直接撕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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