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买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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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在村里的敲锣打鼓一通发誓之后,总算是换来了文秀的原谅。不过也不算原谅,因为文秀没有口头承认她原谅他了,而是他们家的日子似乎又回到了他上一次离开之前。他每日负责接送孩子上下学堂,帮帮王燕青和张恒管管作坊里的事。至于他和文秀之间的情感,却有一种叫做“尴尬”的情绪横亘在两人中间。

但是,乡下人的生活,不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吗?两口子之间,哪儿又不闹闹别扭的?感情感情,总是要吵上一吵才完美的。

李俊觉得,这种日子很不错!

反正,他最初的目的是达到了。至于其他的,来日方长,慢慢来,他一点都不着急,总有一天,他总会感动她的。

腊月初六这天,王燕青家的新房修好了,把茅草棚里的家具都搬回了新家里,夫妻俩也从文秀家搬了出来。

一个月的借宿,夫妻俩感念万分,但也倍加增进了两家人的关系。邻里之间的情谊,不似亲人胜似亲人。

王燕青家的乔迁之宴没有大肆铺张宣扬,不过摆了四桌酒席,请了爹娘和几位兄嫂以及文秀一家等人。

宋晓月挺着大肚子,年后就要生产,张氏和文秀一大早便去帮忙,准备中午的饭食。几个妇人忙了一上午把饭菜做好,王家的人才姗姗而来。来之后也没人帮忙搭把手,一个个跟老爷夫人似的全往桌上一坐,抬起筷子便开吃。

王燕青心里也添堵的厉害,但顾念他们是自己的家人,硬是忍了下来,红着眼向文秀她们千谢万谢。

中午这一顿,总算是对付过去了!

王家人走之前,几位嫂嫂是雁过不留毛,将中午剩的肉菜也一并带走了,临走时还说了几句尖酸刻薄的话,简直是不要脸至极。宋晓月再能忍,最后也没忍住,好好地大喜日子,还是哭了。

文秀和张氏无可奈何的摇头,她俩都是外人,没资格参与王家的家事,两人对视了一眼后,文秀率先道:“月娘,你别气了,新房修了,孩子也快生了,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你看看我,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劝人总是用蜜糖,哪儿敢用黄连?文秀若是把原身已死的信息泄露给宋晓月,即便她不被吓疯,也会直接绝望。

张氏闻言,也是连连附和,“可不是?咱们啊,这日子还多亏了文秀。但是瞧瞧一年多以前,她过的啥日子?咱们要往前看,想想将来,那些不省心的人,惹不起咱躲得起,离远点就是。”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宋晓月终于止住了哭声,爱怜的摸着圆鼓鼓的肚皮,重重的点了点头。

秀娘说得对,别人曾经笑她是下不出蛋的母鸡,可是她的孩子快要出生了;王家的人想要饿死冻死他们夫妻,可是他们分出来不到一年就修新房了。如今王燕青跟着文秀做工,日子总会越过越好了去,她难过什么?即便难过,但难过的人也不该是她才对。

宋晓月想通之后,喜笑颜开的同文秀几人说着话。晚饭时分,也是重新让王燕青买了酒菜,招呼大家又吃了一顿。

初七一早,文秀去了一趟镇上,目的很简单,她要买马车。近些日子,各种生意赚的钱已经足够她买普通马车好多辆了。如今天是越来越冷,遇到下雨下雪就没法步行,她又坐不惯牛车驴车,那就买辆马车好了。

文秀是做生意的能手,上辈子对电脑和汽车也很有研究,但是,面对这时代的“宝马”,她却是迟迟下不去手。

这马,该怎么挑呢?

马贩们拉着自己的马都称好,张口就是满嘴一通夸,哪怕是一匹风烛残年的老马,也能被他们吹的“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

文秀最是不信吹嘘的厉害的东西,纷纷摇头拒绝。

马贩们见她摇头,干脆起了“互踩”的 的心思。

“姑娘,你别瞧这马没精神,它这是起早了闹脾气呢。你若不信,我带你去马场溜一圈,骑上试试就知分晓了。”

“姑娘,别听他瞎说,一看他那马就是懒骨头,光吃不干活儿,你买过手保准亏。买我的马,这马吃得少,又肯干活儿,保准买到就是赚到。”

“嘿,我说张三,你干啥呢?”

“李四,我跟这位姑娘推销我的马呢!”

“有你这马踩低我的马的?”

“有吗?”

“你信不信我跟你单挑?”

“谁怕谁啊?来就来!”

......

两个马贩因为抢夺客源,玩了手段之后,竟然掐上了。

文秀丝毫不觉得这是自己引起的,也并没有看热闹的意思,回头看了一眼二人,摇了摇头,转身离开。

文秀一走,看热闹的人直接把两个马贩给围住了,热闹声一浪盖过一浪,像是两人真的打了起来。

李俊跟了她一路,见她打算买马车却又毫无半点头绪,最后还引得两个马贩打了起来。若是自己再不现身帮忙,她在镇上逛一天也不见得能把马车买到。

“阿秀,你要买马车,不如直接去马场吧!”

文秀听见熟悉的声音驻足,抬头便看见李俊挺拔的身姿站在自己不远处,正一脸温柔的看着自己。她眨了眨眼,挑眉道:“马场?”

李俊“嗯”了一声,大步走到她面前,全然不记她早上死活不要自己跟着的尴尬,眸光精亮的道:“嗯,马场。马场的马什么等级的都有,像镇上这样的马场,一部分供给大户人家拉车,一部分供给驿站。”

文秀不是没想过马场,不过听说去马场挑马的人都非富即贵,她一个“乡野村妇”纯粹就有几个银子,而这些银子的总数还不足富贵人家的百分之一,她又有什么资格去马场挑马呢?她愿意掏钱,也不见得别人会卖给她。

李俊不是不知道她的身份,他既然提议让她去马场,那么,他是打算向马场的人表明他自己的身份?

兴许是了,要不然,别人不会让他们俩去挑马的!

文秀不置可否,却是跟着李俊步行去马场。

和平镇需要马匹的数量不多,供给有限,所以马场并不大,就建在最东面。从热闹的集市穿过去,一直往东走,大概走两刻钟便到了。

集市的喧哗热闹随着版脚步声的远去,铺满青石板的巷子越发安静。快要走到马场的时候,巷子里就只剩下文秀和李俊两人的脚步声了。

两人走到马场门口,李俊熟门熟路的便率先走了进去,随后便有小厮来恭迎,貌似还跟他挺熟,脸上赔着笑,嘴里说着客气话。

文秀跟在他身后,一边走一边打量马厩,离李俊稍微远了一些,他与那小厮的对话断断续续的飘进她的耳朵里,听不太真切。不过,很快,那小厮便跑到了她跟前,恭敬的道:“恕小人眼拙,不知文老板亲自上门挑马。不知文老板想要什么样的,您说,小的带您去马厩里挑选最好的。”

文老板?

文秀看了一眼一脸笑容的小厮,抬头望向前头已经走到马厩门口,抚摸着骏马的李俊。这混蛋,他知不知道“人怕出名猪怕壮,死猪不怕开水烫”这句话?她根本就不想暴露自己好吧?要不然,她同冯记布庄以及如意楼合作的生意,她完全可以要求对方推广自己的名号,而不是如此低调了。

放眼整个和平镇,知道月月舒的人不少,知道十三香的人也不少,知道火锅店的人也不少.....可是,知道这些创造发明这些东西的人叫文秀的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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