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2)
毕竟他路哥坐个公家车都能在座椅上垫个十来张纸巾。
路许笑了声,心里刚起的那一小片乌云散得干干净净:“那不至于。”
江乘月一边和路许说话,一边去拆鼓上的碎音镲,他有演出时,鼓棒、军鼓和镲片用的都是自己的,所以每次出门,总是大包小包地带了一堆。
路许是第一次这么近地看架子鼓,他以往对这种吵闹的乐器没提起过兴趣,今天看见江乘月摆弄,就觉得很有意思。
“用这里的不行吗?”路许指着军鼓问,“为什么非得自己带,每次都像背了个龟壳。”
江乘月:“……”
他顺着路许的话说:“我龟壳的音色,比这里的好听。”
番茄音乐空间的架子鼓有些老旧了,不仅音色不好,边边角角也有很多破损的地方。江乘月跟路许说着话没在意,一不小心,手心被划了一道口子。
这一下划得太疼了,江乘月怕自己又不受控制地流眼泪。
路许是看着他划伤手的,也看见他第一时间没捂伤口,反倒是用纸巾捂了眼睛。
路许:“?”
“你在搞什么?”路许的语气不太友好,他掰开江乘月的手,给他检查伤口。
江乘月愣了愣,他不是第一次弄伤自己,也不是第一次在疼的时候先捂眼睛,但因为这事吼他,路许还是第一个。
他不生气,甚至有点受宠若惊。
陈安迪开过来的房车上应有尽有,有人自作主张地反客为主。
路许熟练地用棉球沾着酒精给江乘月清理伤口时,江乘月就拿纸巾捂着眼睛,一个劲儿地“嘶嘶嘶”,偶尔还把手往回挣。
“娇气什么?”路许处理伤口的动作熟得像是专业的,但过程却不怎么温柔,“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晕血呢。”
江乘月想解释他不是晕血,只是怕过敏,刚要说,旁边传来了一个有点陌生的带着怨念声音——
“路,我发现你跟他说话的时候,就很正常,没有一句话里夹杂着中英德三种语言,为什么你跟我说的话就都那么费解?”
江乘月捂着眼睛的手松开了一条缝:“你是?”
“你好,我是andychen,即将跟你合作平面拍摄的设计师兼摄影师,我很喜欢你的演出。”陈安迪说,“你应该是第一次见到我,但我已经好几次在照片或视频上看过你了,我们大概下周开始拍摄。”
路许往江乘月手心上缠纱布的动作快了一圈,江乘月的注意力又被拉回了手疼上:“嘶嘶嘶。”
“行了。”路许说,“你妈妈也是军医,医疗常识你怎么一点都不懂。”
这话说完他就后悔了,江乘月的妈妈在援非医疗队,这么多年来,见江乘月的次数屈指可数,江乘月当然学不会这些。
他这段时间,中文利索了不少,说话嘴也变快了。
这话不该说。
“那路哥你教教我呗。”江乘月缩回手,冲着自己手心吹了吹,想减轻点疼。
路许顿了顿,看了他片刻,说:“你还是,别再弄伤自己了。”
说完,路许抓着他的手,平摊开,学着他刚才的动作,轻轻地吹了吹他的手心。
江乘月他们这场演出的效果,在本市的乐迷群里得到了空前的关注——
[啊啊啊啊啊后悔了,我怎么就因为下雨没去呢,听说现场的效果太好了,有人赞助了顶配设备,直接碾压同场地演出的碎贝壳乐队。刚刚听了他们现场录的歌,收音不行,但感觉歌很惊艳,期待一下他们的第一张专辑。]
[我去了,真的很绝,非常有实力,我特别喜欢他们的鼓手,是叫江乘月?年纪轻轻的,爆发力太好了,鼓很稳,半点都不飘。]
[现场氛围真的好!我再也不穿拖鞋去蹦了,一趟火车开下来,到现在也没找到我的另一只鞋。]
[他们的主唱!孙沐阳也太酷了吧,别人都自我介绍,他就冷冷地说了一个“哦”,真的是太有性格了,果然能玩乐队的都是些有性格的人。]
一支不被看好的乐队,一场不被天气眷顾的演出,乐迷的反应却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先前贬损江乘月他们的那几条发言,被乐迷特地扒出来嘲了一通。
[笑死,20元一张票,去了的都血赚,做梦都得笑醒。我感觉他们要火,留着那张20块的票做纪念吧,以后的演出不可能那么便宜了。]
这场匆忙准备的live的确给江乘月的梦镀带来了人气,短视频平台的粉丝从几百个涨到了2000个,还有唱片公司联系了江乘月,说想与他们合作专辑。
江乘月的牛仔裤淋了雨,有点掉色,弄得他的衬衫上都沾了一小片蓝色。
他站在路许的车前,有些犹豫地想自己是不是不该坐路许的车回去。
“愣着干什么?”路许问。
“要不路哥你把我设备带回去吧?”江乘月问,“我自己可以坐公交回。”
“我车上是长针了吗?”路许掀了下眼皮看他。
“那倒没有。”江乘月指了指自己的裤子,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新牛仔裤有点掉色,我怕弄脏你的车。”
“没事,你弄不脏我。”路许不甚在意地说完,把人往车上推。
跟过来看live的王雪助理坐在司机身边,蹭了大老板的车回去。
江乘月的衣服是湿的,被他这么一推,又留下了一道褶痕。刚刚在舞台上打出了炸场效果的小鼓手皱巴巴湿漉漉地坐在他的车上,像弄湿了羽毛不知所措的小鸟。
如果是他的nancy,这个时候,他把手递过去,小鸟就会用刚刚梳理过羽毛的奶黄色小嘴巴浅浅地啄他的手指。
任何与灵感相关的工作都渴望浪漫和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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