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以少胜多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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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主人营造浪漫的谈情说爱的氛围,神鹰围绕着福禄山脉周边数千里地兜上了好几个圈,然而两人卿卿我我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似乎是想累死它的节奏。

又兜上两圈后,神鹰感觉这样不是个头,便说:“主人,兜来转去,我都快转晕了。你们想去哪里,倒是说个目的地呀!”

此时,叶问天才回过神来,探出头望向下方。

夜色中,山高林密的福禄山黑压压一片,只看到大山的轮廓,却看不清地上的建筑物和草草木木,只有距离福禄山数百公里外,有一个湖泊,湖水在月色下波光粼粼,似一面铜镜一般,异常漂亮。

两人此刻正聊得起劲,完全没有回家的想法。叶问天想着,他在福禄山已经呆了几天,明儿个是时候,应当去依泉山看望艾巧巧了,因为艾洪发的嘱托,他不敢忘记。趁着今晚还有时间,他想跟自己的女人多呆一会儿,毕竟这一别,说不定何时才能见面呢!再说,他要去办的并非普通的事情,而是危机四伏,随时都有可能遭来杀身之祸。

于是,叶问天指着那个湖泊对神鹰说:“你看到那湖泊了吗?我们去那里坐坐。”

易倾城含情脉脉地抬头望了叶问天一眼,心里十分甜蜜,没想到这呆瓜还挺有情调,挺浪漫的呀!

眨眼工夫,神鹰便飞到湖边。两人脚尖轻轻一垫,便从鹰背上飞身而下,稳稳地落在湖边的一块大石头上。

盈盈月光下,宽阔平静的湖面波光粼粼,远处不时有几只水鸟飞过水面觅食。两人相拥着,静静欣赏着波光鳞鳞的湖面,享受着这一刻难得的静谧与美好,以及恋人之间的那份浪漫。

神鹰可没这般闲情雅致,更不想打扰主人泡妞的浪漫气氛,便识趣地飞到附近的丛林里,找了一棵参天大树栖息。

然而,很快的,湖边的这份宁静就被远处传来的零乱脚步打破。这伙人大约有二十人左右,个个手里握着灵兵。灵兵在月光下反射出寒光,一闪一闪地令人感到心寒。

“快点!加快速度!他应该就在前面,千万别让那小子跑掉了。追上之后,就格杀勿论!要不然,回去白少主非得扒了我们的皮不可。”有人在催促。

“妈的,这小子也太能跑了。看他也只不过是凡武第四境的修为,怎么我们追了一天一夜都追不上他?”

“就是!这小子不知道怎么回事,跑得那么快!等会追上他,让我来动手,我要一刀一刀割下他的肉,以泄我心头之恨!”

距离这伙人约一里地外,有一个黑影匆匆忙忙地朝着湖边跑来,步履非常急促,而且边跑边慌张地回头看,看来他就是那伙人正在追杀的对象。

那黑影很快就跑到叶问天所在的湖边,也许是太累太渴了,他根本就顾不上后面穷追猛赶的敌人,看到湖水便立刻趴下,直接用嘴贴着水面,“咕咚、咕咚”地大口喝水。

等那黑影喝足水,起身准备再次逃跑时,那伙人已经追了上来,整整二十余人将他团团围住。由于一方忙于逃命,一方急于追赶,他们彼此都没有注意到大石头上坐着的叶问天和易倾城。

“跑啊,你再跑啊!臭小子跑得还挺快!他娘的……”那伙人当中的其中一人,气急败坏地用手中的偃月刀指着那黑影说。

黑影也亮出一把百威青龙剑与之对视,说道:“来啊!有种就上来,废什么话?老子早就不想活了,但恨不能将你们这些鬼族妖孽一一铲除。今日与你们狭路相逢,能以死相拼,老子也心满意足了。哈哈哈哈哈!”

说罢,那黑影便仰天笑了几声。

在叶问天和易倾城看来,这黑影的实力,不过是过过嘴瘾罢了。

百威青龙剑是给罗煞国高级将领所配的灵兵,其威力非同凡响。虽然追赶黑影的那伙人,个个的修为都高出黑影一大节,但是面对百威青龙剑也,他们依然表现得比较谨慎,不得不有所提防。

“师兄,这家伙手里的灵兵不错。如果你看不上眼的话,这灵兵就让给我好不好?”

“你小子眼睛够贼的,就归你了。”

说着,被称为师兄的男子,一脚便将黑影踢飞出一丈开外。黑影仰面倒在地上,口吐鲜血,百威青龙剑脱手飞出,掉到了地上。

刚才打百威青龙剑主意的男子立刻跑过去,欲将灵兵据为己有。哪知那灵兵认主,没等他抓到手里,便自动飞回到黑影手中。

那男子扑了个空,心里大为震惊,对这把灵兵的占有欲更甚。

刚刚那黑影蓬头垢面,看不清面目,但是如今他仰躺在地上,月光下的面容清晰可辨,叶问天定睛一看,差点高兴得叫出声来,此人不是二赖又是何人?

二赖老实本分,而此地距离太平城上万里路,他为何被人追杀到此地,叶问天不得而知。从目前形势来看,追杀二赖的那伙人,穿着鬼族服饰,一定是鬼族武者。来者每个都凶神恶煞,看上去就绝非善类。

虽然天生不是修仙的料,但是二赖却偏偏掌握了赖家祖传的行云流星功法,奔跑起来比很多凡武境的高手都要快。这也恰好解释了,为何他身后那么多高手,追了他一天一夜却都未能追上的原因了。

“去死吧!”被称为师兄的鬼族武者咬牙切齿,一跃而起,灵力注入手上的灵兵,闪电般地朝着二赖的项上人头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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