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三二章 灰姑娘,公主抱,飞上枝头变凤凰(1 / 2)
有些女人年纪越大,随着气质的飙升,会越长越漂亮,林诚在原时空中,初次见到甘比的容貌时,还吐槽大刘瞎了眼吗,居然找这么普通的女人。
可是短短几年间,和大刘结婚的甘比出席各个公共场所,居然越看越靓,甚至一次和大美人周惠敏同台合照时,林诚发现她的颜值居然已经不在周惠敏之下。
只能说女人的气质美真的是可以跨越年龄的,甘比的气质让她活得越来越年轻,最后还靓过周惠敏。
反面例子就是陈胜利的娇妻陈虹,当年有内地第一美人之称的陈虹横刀夺爱,把陈胜利从倪平的身边夺走,可是短短十几年间,陈虹把自己活成了倪平,居然相貌越来越跟倪平趋于一致。
甘比,原名陈凯云,要说陈凯云的豪门之路,简直可以照抄发到女频当作网文发表,只要作者稍微有一点文笔,绝对可以大火,说不定还能成为阅文的大神作者呢。
其实陈凯云的出身并不好,1979年出生在香江贫民窟的代名词——屋村,从小就住在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廉租房,父亲抛妻弃女,自己相貌并不出众,个子矮小,长着小粗腿,读书成绩不好,念到中学预科,19岁为了养家加入狗仔大军。
按理说陈凯云既无才华亦无美貌,根本不可能从刘建雄的一大票绝色女友中脱颖而出,成功上位香江第一女首富的。
但是所有人在盯着陈凯云的才貌之余,却漏掉了陈凯云善解人意的性格,她似乎跟刘皇叔一样,有着与生俱来的交际能力,即使她身为狗仔,往往都能跟大明星打成一片,成为明星的至交好友。
星爷难相处是众所周知的,一头白发的年纪似乎只有忘年交林允能跟他玩到一块,但是不为人所知的是,星爷在香江的至交好友却是陈凯云。
据说陈凯云第一次采访星爷,就轻易的卸下星爷的防备,成为星爷的至交好友,两人经常一起逛街、饮早茶,星爷还曾约她一起去旺角买金鱼。【不要误会,真的是买金鱼,不是叔叔带你去看金鱼那种。】
如今,在千禧大厦门前,陈凯云摔倒在地,被林诚搀扶在怀里,那娇弱的身躯和一丝因为疼痛蹙着的眉头,似乎还真把林诚的保护欲给激了起来。
“多谢林生,其实我没有什么大碍。”陈凯云忍着疼痛,强颜笑道。
“你还说没事,膝盖都出血了。”林诚皱着眉头,有些心疼的道。
林诚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要说陈凯云的相貌吧,最多才六十分刚刚及格的样子,但是她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女主命,令人不自觉的想去关心她、呵护她,不想让她吃一点苦,连林诚这个冷血的重生者都不禁中招了。
“你是《天天快报》的记者?”林诚看到陈凯云胸前的工作证,不由好奇的问。
“嗯,我是《天天快报》旗下《周一见!》的娱记,归主编卓炜领导。”陈凯云虽然被林诚这么一个世界级富豪揽在怀里,但是出奇的是她居然没有一点慌乱之色,说话间很有条理,令人倍增好感。
林诚记得,原时空中,陈凯云是《苹果日报》的狗仔,只是现在《苹果日报》已经被他给搞垮了,陈凯云虽然还是从狗仔开始出道,但工作单位已经转变为自己旗下报纸的狗仔。
“那么你也算是我林氏的员工了,这样吧,你跟我来,我帮你处理下伤势。对了,你现在能走吗?”林诚关心的问。
“我试试。”陈凯云试着走了两步,可膝盖上的血在牵扯之下流的更畅快了,令她痛感大增,“唰”的一声,陈凯云脚步一个踉跄,再次向地上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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