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四章喜欢的人(1 / 2)

加入书签

深冬的北地里,满天飞雪的银霜世界难得从云层中透出温暖的阳光。

宽阔起伏的雪原上,被关在围栏里多日的畜养的麋鹿被放出,惬意地散步在白雪地毯上,在挂着冰柱的树林里漫步。

新生的小麋鹿,在脱离了那窄小的栅栏后,欢快地在雪地里奔跑、打滚。

在点燃着天然气的火炉边上,洛偀与他的父亲各自坐在柔软的单人沙发上,聚精会神地阅读腿上厚重的书。

他翻动一页,纸张摩擦的声音在安静的书房里响起。

洛景抬眼看了下面前英俊优秀的孩子,问;“你在看什么书?”

洛偀抬头看着父亲,回答道:“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

洛景没想到他居然在看这么枯燥的书,洛偀礼貌回问:“爸在看什么书?”

洛景抬起书封面给他看,笑说:“《孩子的心理——青年阶段心理变化》。”

洛偀停顿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住问笑眯眯的父亲:“为什么突然看起这个?”

“因为最近我总觉得自己这个父亲当得不合格啊,连自己孩子在想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看着自己父亲一脸自责的模样,“是我最近哪里做得不好吗?”

“没有,一一一直都很优秀,是我这个爸爸不够了解你。”

父亲看上去很自责悲恸,但洛偀却感觉不到他真的有丝毫的愧疚,问:“您最近是不是看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洛景立刻又扬起标准的慈父微笑,“《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技巧》。”

“……”

洛景想了想,忽然捂着胸口说:“我儿冷漠,伤透吾心。”

洛偀一针见血地问道:“妈妈是不是又生闷气了?”

父亲收起玩笑的面孔,颇为幽怨地叹了口气,“她自己锁在二楼的茶室里,连我都不让进。”

洛景合起书,看向窗外冰天雪地里撒欢奔跑的小鹿,语气落寞,“阿沁以前什么都写在脸上,十几岁的时候像晨光里的小赤狐一样活泼可爱,她以前看到这么大片的雪还会扑过去对堆雪人。现在却连心事都不愿跟我说了。”

洛偀未见过那样的母亲,却一直有所耳闻。从他记事起,母亲就如兰花般优雅美丽。

他只能安慰道:“妈妈如今也很好。”

“是很好。”

洛景起身去把窗帘完全拉开,阳光落在地毯上。

“这里的冬天真冷,阳光都被冻冷了。”

窗外被清理积雪的道路上,一台汽车驶入庄园,洛景饶有趣味地挑了挑眉,回头说:“让妈妈不开心的人来了,那就麻烦一一招待咯。”他扬起微笑,洛偀从那笑容里看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味道。

他站起身,走到窗前,看见从车上走下来的的绿瞳的莉迪亚。

为了更早的见到余醉,游小雀提前从老家出来,跟着余醉又在开学前堕落地宅了一个星期,白天睡到日上叁竿,晚上一起看猛男拳击,吃着余大厨做的饭,跟余醉疯狂安利她新爱上的乐队,补之前的演唱会live,快乐得不能自已,最后心满意足回校开学。

而余醉,在轻松地上了一个星期的课后,又开始跟着崔晓跑项目,越是熟悉公司的业务,反而越忙,脚不停蹄地跟着崔晓刚从飞机上下来,又转头飞去另外一个地方。

她深觉赚钱的不易,只有在夜深人静还在看方案策划书的时候忍不住感慨,没有人带路的姐姐当初究竟有多难才熬过来。但她这种状态也就维持了两个月,就被余笙美女赶着上飞机,勒令她回家休息,等她回去之后再告诉她一件事。

在飞机上,余醉无奈地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叹了口气,觉得姐姐根本不给她发挥的机会。

“不好意思先生,我能跟你换个座位吗?”

余醉看了眼身边,看见旁边的大叔换成了一名皮肤白皙的美人,那美人一坐下,一双如绿宝石般的眼睛就带着些探究地看了过来。

哇,眼睛好好看,皮肤好白。

余醉欣赏了一下对方的美丽,然后就收回目光看窗外倒退的云。但对方灼热的目光依旧钉在她身上,她忍不住用英语问道:“不好意思,你认识我吗?”

绿瞳的美人出乎意料地点头“我叫莉迪亚,你好,余醉。”

嗯?余醉没想到对方还真认识自己。

只好点头说:“你好。”

“我之前在国际大学生计算机大赛上见过你,你们组领奖的时候我在台下,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莉迪亚微笑道。

余醉记得自己当时站在队伍角落里,没想到对方居然对自己有印象,她有些惊喜地露出一点笑意:“那确实是缘分的。”

莉迪亚眨了眨眼睛,笑意更深,“是啊,我们真有缘。”她又说,“我是第一次来中国,你若有空的话,能不能带我逛逛?”

余醉想了想,就算对方要骗自己,她也打得过,而且眼前的人也不像坏人,就点头,“你要去哪呢?”

“Z大。”

“可以呀,Z大我熟。”

绿瞳的女孩笑了笑,亲切地跟她聊起兴趣爱好来,余醉随口问:“你为什么来中国呢?”

“没为什么,就来看看。”莉迪亚转头,又问道:“余醉你长得这么好看,有男朋友吗?”

“呃……”为什么话题跳到这里?“没有。”

莉迪亚有点惊讶地睁大眼睛,“真的?”

“真的啊。”余醉不解为何对方会吃惊。

“那你有喜欢的人吗?”

“……没有。”余醉皱了皱眉,不太喜欢对方刨根问底似地询问方式。

莉迪亚一脸没想到的神色藏都藏不住,她收敛了一下表情,说:“我还以为你肯定已经有甜蜜的男友了呢。”

没有的,男朋友哪有赚钱重要。

“那余醉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呢?”莉迪亚问道。

余醉想了想,觉得对方作为欧洲人,应该能理解,“我喜欢胸肌厚实的肌肉美男子。”

“我也喜欢美男子。”莉迪亚笑了笑。

余醉摆了摆手,“不,重点是胸肌厚实。”

莉迪亚的笑容僵了一下,“好吧,但……但你不觉得的,精致的脸庞配上精瘦的腰身更美好吗?”

余醉认真思考了一下,脑中带入了某位以脸精致闻名的变态的裸体,“嗯……确实不错,可是,没有肉感,手感不好啊。”

莉迪亚懵懂地睁着绿眼睛,“不好意思,你在说什么?”

余醉没注意到自己下意识说了中文,又道:“我说有肌肉的话,更有安全感。”

莉迪亚不可置否地点头,“是的,就像我前男友虽然长得没有他好看,但他抱着我的时候很有安全感。”

“那你是怎么遇上现在的人?”余醉问道。

“啊,我……”莉迪亚看了看余醉,有些羞赧地低下头,道:“我的家族虽然挺小的,但是在世界各地都有产业而且还有很多连锁的品牌在我家旗下,从小我就在普通的皇家贵族学校里上课,跟世上很多普通女孩子一样,每年都有几十个男生跟我告白。”

“……”?

“但我并不喜欢他们,我跟每个少女一样,梦幻着自己的爱人是王子般优雅高贵的人,只是之前有些迷茫,接受了我们学校女生最追捧的王子的追求,虽然他也很俊美很热情,但是因为我跟他在一起,有太多女孩子不开心了,所以我们只好分开。”

“……”啊这……

“分开之后,我的父母被一个大家族邀请,他们家族的产业比我家的还要庞大许多,重点是他们的独子非常俊美温柔,非常英俊,非常英俊。”

“……”余醉欲言又止。

“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被他烛光下完美的容颜所深深吸引,他的眉眼,他的鼻梁,他的姿态,他的身姿,无一不美,是宛若巴德尔般完美的男人。”

“两个多月前,他陪我在阳光下的雪原里散步,他的眉眼,他的鼻梁,他的姿态,他的身姿,在阳光下更加完美了。”

余醉看着莉迪亚说的十分陶醉。

莉迪亚沉醉在回忆里,说:“那时候我对自己说,这个男人我势在必得,他的眉眼,他的鼻梁,他的姿态,他的身姿,我都要。”

余醉被她语气中的坚定有点震撼到,莉迪亚转过头看着她说:“你觉得呢?余醉。”

虽然我觉得你只是馋人家身子,但是,“加油。”余醉说。

莉迪亚抿了抿嘴,忽然有点闷闷不乐,“我会的。”

下了飞机,余醉带莉迪亚一起回到Z大,带着她逛了一圈Z大的风景名胜,还带沿途全英文解说,称职地当着导游。

途中意外遇到了几波熟人。

首先是路过体育馆时遇见了方吾乐,他一过来打招呼,莉迪亚盯着他被裹在衣服下汗湿的胸肌,问余醉,“这就是你喜欢的类型?”

“不不不不不,我没有我不是你别在孩子面前瞎说。”余醉立刻疯狂摇头否认。

好在方吾乐英文听力不太行,没听懂,跟余醉打完招呼又回去打球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