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代写家书(2 / 2)
吃了个差不多,子婴把竹筒往地上一放,向着黑夫问道:“天气已渐热,为何你还着着冬日之组袍?”
方才问话之时,子婴便注意到了,此时已至春末,别的将士在甲胄之内都已经换上了较为轻薄的衣衫,然而这个叫做黑夫的汉子,却依然穿着冬日的御寒衣物。
不过方才人多,子婴没顾得上询问,这会只有这几个人了,便开口问道。
“回君上,俺出征时,以为只是来收复郢陈等故地,一两个月就够了,所以嫌麻烦就没带夏衣,带的钱都买酒喝了,所以……”
显然,这一会的功夫,已经有人给他普及了子婴的正确称谓。
“没写信让家人给你寄来吗?”子婴继续问道。
秦国亭驿只要是稍大点的城池都会有,平舆自然也不例外,子婴也不是第一次带兵了,自然明白通过亭驿向老家寄家书或者让家人邮寄衣物钱财,这在军中是十分普遍的事。
听完子婴的话,黑夫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回道:“俺不识字,就连俺们屯长也不会书写,所以一直没能给家里写信。”
子婴听完淡然一笑,这也正常毕竟军中能够识文断字的人是少数。
“如此,这封家书便由孤替你书写吧,你可有准备用具?”替黑夫写封家书,也用不了多大功夫,帮一个普通士卒写家书,虽然其余的将领贵族可能不屑于为之,然而正是因为别人不屑于此,传扬出去在底层士卒中才会为自己拉拢到一批支持者。
“有有有……,我早就准备好了。”说罢一股脑爬起来,顾不上同子婴告辞,扭头便向这自己的营帐奔跑了过去。
不一会,黑夫便持着一片木牍、一只兔毛笔,狂奔了回来,从怀中掏出一小块包裹的严实的墨块,一起递给了子婴。
许多后世人以为,毛笔乃是蒙恬所发明,其实不然在蒙恬之前便早已有了毛笔这一物品,蒙恬后来充其量不过是改良了一番,令其更善于书写罢了。
就比如黑夫带来的这一根毛笔,就显得极为粗糙,笔头为兔箭毛所制,夹在劈开的竹筒上,用丝线细密的缠捆之后又涂了一层生漆。
让黑夫又去取了些清水和墨,对黑夫说道:“你想和家人说些什么?”
黑夫把自己的想要和家人说的话详细说了一番,子婴便在木牍上写道:
“黑夫,敢再拜问衷,母毋恙也?黑夫毋恙也,前日见惊亦无恙乎。今夏节将至,黑夫无夏衣之属,速遗黑夫钱,寄夏衣来。母视安陆丝布贱,可以为襌裙襦者,母可成之,令与钱偕来。其丝布贵,徒钱来,黑夫自购布为衣,愿母遗黑夫用勿少。黑夫与前必奋而当先,为家夺爵。为黑夫多问姑姊毋恙也?为黑夫多问东室季须苟得毋恙也?为黑夫多问夕阳、吕婴、匾里、阎诤丈人得毋恙乎?”
黑夫絮絮叨叨的说了半天,然而木牍只有这一小片,子婴把黑夫的话精之又精,方在这尺寸之间把黑夫的意思表述完全。
看黑夫的状态,他的亲人估计也不会识字,不过到了乡里自然有里长所属可识得信上所书。
看木牍的边缘还有一点空隙,子婴继续提笔加了一句:“长安君赵子婴为书。”
并着墨加上了自己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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