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峰回路转二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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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助理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涌出一种崇拜的感觉。今年他刚好二十岁,可是眼前这个只比自己大两岁的家伙,却拥有这么强大的气势。

自己呢,原本想要做一个合格的消防员,救人于水火,保护香~港法人民的财产安全,可是现实生活却让他明白了什么是身不由己。

“林宝怡,难道你还要这样一事无成地混下去吗?”他问自己。

不错,此人就是林宝怡,未来的香~港无线电视台的超级大牌,最有个性的“视帝”被称为娱乐圈最后的“性格小生”。

此刻,林宝怡叹了一口气,不禁想起自己的种种经历。

自己做了消防员,可惜只负责后勤工作,由于个头太矮,力气不够大,根本就不能冲锋陷阵;为此他苦练肌肉,练体能…眼看着和自己一起出来的同事都升迁做了正式消防警,可以爬高上低,救人无数,自己却还是负责洗衣服,保管货物,这种巨大的落差还有羞耻感,让他直接闯到警队上司面前,将证件摆放在桌子上,提出不能上阵救火就辞职回家。

他看到了那个鬼佬上司的冷笑,这种威胁对于他们来说幼稚的可笑,不想干,很好,滚蛋!

于是他就滚蛋了。

上面以不服从调配为理由,开除了他,只给了他三个月的薪水。

离开了自己热爱的消防警队,离开了自己喜欢的工作。林宝怡成为了“无业游民”中的一员,很快他就huā光了三个月的薪水。

当林宝怡正为一顿三餐犯愁时,幸好有个老同学在无线公司做副导演,就介绍他来公司做助理,负责跑腿儿打杂。

林宝怡做事儿很勤快,并且雷厉风行,只是脾气臭了点,不喜欢低头。这是他做〖警〗察时养成的性格,一时间很难改变。但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让林宝怡在公司熬了三个月后还没转正,依旧是办公室小弟一名。

按照前世的轨迹,林宝怡会在不做消防员以后,投靠香~港警队,并且一做就是四年;虽然发觉自己特别喜欢唱歌,才改行做了歌手,算是正式踏入娱乐圈。开始默默无闻,直到十年后,无线的一部《金枝欲孽》才令他大红大紫,初尝走红滋味。

可是现在,陈笑棠的一番话,让他不禁思忖,自己所选择的道路究竟是对是错,对的话,该如何去走……。

出了无线公司。

路边,林宝怡来到一个熟识的鱼丸档,说:“阿叔,给我来一串鱼丸”

“是你呀,宝怡…”鱼丸大叔笑呵呵地给他涮鱼丸,一边说:“你已经好久没来我们家了,阿杰说你辞职不干,去了无线打工…怎么样,什么时候做明星?”

林宝怡脸颊有些发热“做啥明星,只是胡乱混些饭吃。”

阿杰曾经是他在消防队的朋友,为人世故圆滑,很会拍上司马屁,如今已经是队长了。

“什么混饭吃,做明星可了不得呀,拍一部戏都能赚很多钱,哪像我们那杰仔,累死累活每个月也就那几万块钱。”嘴上这样说,鱼丸大叔脸上却洋溢着自豪和骄傲。

林宝怡干笑道:“你说的都是那些大明星,我现在连龙套都还不是。”

“不要自轻自贱,年轻人最大的资本就是够年轻,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宁笑白头翁,莫欺少年穷!”

林宝怡忽然被这句话触动了一下。

“宝怡,我知道你心里面难受,可是做人呢,必须要学会适应这里的规则,在警队,你不是脾气好就行,还要懂得应承上司,我们杰仔的毛病我知道,偶尔喜欢拍拍上司的马屁,不过他做事也很认真的,并不是一个只懂得奉承——你呢,我也算是看着你长大的,骨头硬,脾气臭,或许警队真的不适合你…”

林宝怡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鱼丸大叔把鱼丸递给他“你不要不爱听,就你这臭脾气,那些纪律部队最是忌讳了------想当初我也是臭脾气,所以才沦落到现在只能卖鱼丸!所以说,出名要趁早,该出手时就出手,做人要向前看,不要总瞻前顾后的,下定决心就去做,这才不负青春年少!”

林宝怡咬了一口鱼丸,忽然道:“大叔,今天你为什么会变得这么有哲理?”

鱼丸大叔呵呵一笑道:“这些不是我说的,而是一个年轻人教我说的,他说你喜欢在这儿吃鱼丸,一会儿保准会苦着脸过来,让我给你说这些话——”

林宝怡愕然“他是谁?”

“呵呵,就是那个大明星陈笑棠!我很喜欢他演的戏!”

“什么,陈笑棠?!”林宝怡手中的鱼丸一下子掉在地上。

“衰仔,我的鱼丸就那么不好吃吗?”

不理会鱼丸大叔的问话,林宝怡连钱也来不及付了,道:“下次一起算,我走先!”

“呵呵,快点去吧,我有一种感觉,你小子这下要走运了!”鱼丸大叔呵呵笑着,显得十分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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