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突来的北国之行10(2 / 2)

加入书签

“干……干麻,我知道,我是有点笨,可是你……”小步小步的靠近

“绑”肖宵猛得跳起来,对着她的头就是一个爆栗。

“呜……”伤心的哭了起来。

而肖宵化成一道风,出现在百米之外。

“我……我要杀了你”没用轻功,对着肖宵跑的方向追去。

一旁的吴有为小声的问了问杨兵“大人会不会真的被杀了啊?”

杨兵一脸的大惊小怪的样子“没事,你与大人相处久了,就知道他们两口子的事了!”

“哦!是这样啊”领悟的点了点头。

夜里。

肖宵与木水水坐在一张桌子上,上面炒好了几道小菜。

“小贼,还是你炒的菜好吃”。

“嗯!好吃就多吃点,以后还是我来做吃的算了”

木水水满脸的黑线“人家是笨了点,可你放心,我一定会学会的!”

“哦哦”肖宵摸了摸身上的伤。

“对……对不起啊,刚才人家气太大了,你没事吧!”

“还好,死不了”看了看屋内的东西“这跌打酒在哪啊?”

过了一会儿,肖宵累了,躺在床上准备睡觉。

“小贼,陪人家说说话吗!”

“嗯……嗯!”

“春兰姐说我年纪还小,才十三,起码要再等一年,才能与你……”

“嗯……!”

“你不会等不急吧?”

“你跟卓舞的事算了,要是你再敢跟别的女人”突然凶狠起来“我就杀了你!”

“喂!我在跟你说话了,怎么就睡了?”

“哼!”反过身,背对着,也睡了下去。

半睡半醒中,听见有人在敲门。

“大人,大人”外面的人似乎很急。

肖宵挣扎着坐起。

“谁啊,这大半夜的,难道是警察来察房啊?”

“大人,是我吴有为啊!”

“你等等”找了件衣服披上“怎么了?这么急!”

“大人,你看,刚刚有人用箭射过来的”一张纸条出现在眼前。

字写得歪歪扭扭的,但还认的出来:明天我们狼王部落与神马部落会来攻城。

“这是什么意思?来攻城?意思是要来攻打我们这个关口?”

“是……是啊,不然下官也不会这么急着要吵醒大人您啊?”

“来攻城,还事先告诉你,有点意思!吴有为,你跟我说说这狼王部与神马部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是要先从上次张守全换粮食说起。

那次张守全不但用金子换了粮食,还带去了不少的酒,与他们换的部落是狼王部。

不管是狼王部还是神马部,只是要北国人,都有一个特性:嗜酒如命。

总共七车酒,每车少说也有个四百斤左右的酒,到了狼王部里面,还没到第二天中午,整个部里的人就把酒给喝光。

狼王部大酋长的儿子:阿多久,在喝了不少酒以后,带了几个也喝得差不多的手下出去溜马,也不知道怎么了,跑到了对面神马部的领地外围,刚好碰到了神马部大酋长的小女儿:诗密儿。

这诗密儿长很美,是神马部大酋长女儿里面脾气最好的一个,她本身就对阿多久有些暗恋,见到了阿多久,就主动的打了个招呼。

谁知道阿多久当时酒精上头,见边上除了两个护卫与二个女仆就没别人,便下马直接把诗密儿按倒在地,在诗密儿半推半就的情况下把事给办了。

第二天神马部的人派人过来说亲,阿多久死活不同意,拒绝的理由是诗密儿酒量不行,在北国,女人可以长得丑,可要是酒量不行,出嫁都有点因难。

神马部的人说,所有人都知道诗密儿的酒量不行,你要是不想娶她,可你不能把别人给玷污了是不是,说阿多久不是个男人,敢做不敢为。

双方为此吵了起来,结果慢慢的从斗嘴变成了武斗,最后开始大大出手,在一次大战中,双方都死了近二百多人。

两边的大酋长觉得这样子不行,因为双方的实力差不多,而且两边的人口都不多,加起来不超过一万,便想了另一个方法:只要见到对方的牛羊,就冲上去一顿乱砍,一方面可以泄愤,另一方面,如果把对方的牛羊都杀光,一到冬季,没了牛羊的部落就会活活饿死,这不就是汉人所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吗?

只是你杀我的,我当然也会杀你的,杀来杀去,杀得满地都是死掉的牛羊,最后双方都没得到好处,不知是谁说不如比赛去杀汉人,谁杀得多,谁就是胜利者。

双方大酋长一听: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有这个好办法。

结果就出现了那张纸条,他们不是来攻城的,是来比赛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