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圣人之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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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为何会如此惊怒呢?太乙通过本尊冥河很快就明白了。

原来事出有因,伏羲女娲曾有一子名唤少典,少典娶妻名唤女登,又名任姒。

这女登倒也是个有福气的人,一日外出游于华阳,息于石上,突感神龙绕身,感应赤龙之气,就是诞下一子。

女登猛然惊醒回去之后,居然真的就此得孕,后于烈山石室产子,是为烈山,亦是日后的地皇神农。

当初太乙和许多人,乃至女娲关注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没做多观察。

毕竟燧人轮回神农已经出世,凭借他身上从燧人氏时期积累下来的功德气运,和人道青睐,更有诸圣混元的认承,当真是稳得不行。

太乙在种种情况下,是不认为有人会找神农的麻烦,反正这个地皇神农是要由他本尊或者自己教导的,这是当时商量好的,所以他不在意。

可是现在太上老君做了一件事情,太乙知道了觉得无所谓,可我女娲觉得非常有所谓,震怒之极。

话说,女登刚刚将神农产下不久,还未细看只是,就是陡然自己之间升起一阵狂风呼号,飞沙走石,一时之间但见尘雾漫天,伸手不见五指。

令人惊奇的是,少顷之后,风便止了下来,一切恢复如故,唯一不同的就是,独独原本呆在那里的烈山不知所踪了,女登见状,顿时心神激动,再加上产后虚弱,顿时晕厥过去

梦境朦胧之中,只见一位老道骑牛而来,对她说道:“汝之子,身当人族大任,应有历难,十数年之后,自然平安归来,无须过于忧虑。今日贫道尚且赐你一物,十数年之后,可凭此与汝子相认!”

说罢,老者就是将一样长鞭一般的事物投到女登怀中。

话说自从祖巫身殒,巫族之中再无统帅全族的存在,只有一个刑天勉强服众。

在这种情况下,巫族自然就是不免渐渐散开,各寻生计的遍布在再洪荒之中。

其中有一个部落,迁到了洪荒东部和人族有了交集,自称九黎部落,而那烈山被带得地方不是其他地方,正是巫族之中的九黎部落。

那一日,九黎部落的众人,突然见到一阵遮天狂风,刮得尘土飞扬。

风息之后,族中突然多了一个人族婴孩啼哭,一个无子的巫人见了,便是不忍弃之不理,便将其抱走,独自养育,其余巫族见之,只是有点好奇而已,也未多说什么。

这烈山倒也极其聪慧,不但成长极快,尤胜于巫族之中天赋异禀者。

而且他数十日后,即能言能走,一年而知世事,五年七载就是可以修行巫族的秘术,浑然不受先天体质拘束。

神农进步神速,更胜巫族孩童,而且对于种种巫族之法,领悟力极强,似乎本来就是巫族之人一般,于是众巫皆喜,倾囊相授。

十数年之间,他的勇名就已冠于附近巫族人族,生活时间久了,那神农的身份,就是当时经历过事件的巫族,也不能确定他到底是人族,还是巫族了。

随着烈山惭渐长大的,他的名号越来越像,传播愈来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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