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四章 呼声(1 / 2)
刘辩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完善了《商法》。
限制天下商贾,规范他们的行为。
一些奢侈的比拼,直接立法规范。
比如说,商贾拉车的骏马,不得超过两匹。
第一次警告罚款,第二次加倍罚款,第三次直接坐牢。
其中还有各种行为规范,杜绝攀比行为。
刘辩以前觉得这些律法很幼稚,会限制人们的思想,现在觉得非常有必要。
就不能让他们太嚣张!
在老叔祖提醒过以后,刘辩派人调查了关于商贾奢靡的行径。
好家伙。
不调查还好,一调查就发现了一大堆问题。
有一家李姓商贾,从家里头铺设“波斯地毯”,出行一直铺到大街上,随从达到了上百人。
他的邻居为了将李姓商贾比下去,直接铺设丝绸。
没错,都是上好的丝绸。
谁不知道丝绸的价格?
这种风气正在兴起。
在此之前,刘辩是没有发现,也没有人向他汇报。
鸿都门学中的学子,还有更豪横的!
为了挣钱,刘辩同意了“赞助入学”的方案,也就是说,每年拿出一些招生名额出来竞价。
价高者,得学位。
这些学位,一度被炒到了万金以上。
凶猛得很!
一些土豪的商贾,直接猛砸钱,就为了将儿子送到鸿都门学。
毕竟鸿都门学是距离科举最接近的地方。
家里有了钱,还有有功名这才完美。
于是乎,土豪学子就瞧不起那些贫穷的人。
就连皇室成员都被鄙夷了。
刘辩怎么可能容忍这些事?
会带乱大汉的风气!
现在还处于乱世,天下还没有统一呢,就这样折腾。
大汉迟早要垮掉!
除了“商法”,刘辩还废除了“奴婢”制度。
这个在王莽时期,就已经废除过一次。
只不过王朝太短命了,这个制度没有能够很好地执行下去。
为了填补这一项空缺,刘辩改为“雇佣制”。
也就是说,以后地主家不可以有奴婢,只能雇佣丫鬟。
除了要给工钱,官府还会登记在册,保障丫鬟的人身财产安全。
最高签订十年契约,可以续签。
奴婢和丫鬟有很大的不同,最明显的差距就是奴婢没有身份地位,和奴隶差不多,是主人的财产。
主人要打死一个奴婢,法律是不会进行保护的,毕竟是主人家的私有财产,怎么处理都行。
后来官府看这个太不人道,就增加了一些限制。
奴婢不可以随便打杀,想要打杀必须先上报官府,称为“谒杀”。
丫鬟的地位高一点。
这些陋习,刘辩都是直接根治,以他的威望,想要推行一条法律。
群臣没一个敢阻止!
更何况,这些法律的确有需要。
一些高傲的商贾甚至瞧不起朝廷大臣,毕竟很多臣子都是很穷酸的。
每年就靠着俸禄生活。
不是人人都是杨彪、王允,一个背后是弘农杨氏,另一个是太原王氏。
都是巨无霸一般的存在。
刘辩也默认这些巨头活动,毕竟都是正常的竞争,最多以势压人,还没有太过分。
除了这些法令,还包括了吏治的方方面面,满宠、陈群仔细核算比对过。
如今正在一一施行,等待未来的反馈。
2000年可谓是国泰民安,百姓度过了比较幸福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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