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千好万好,前任最好(1 / 2)
然而,再百口莫辩也得解释。
霍经年举起手,“我发誓,绝对没有。”
“男人发誓就跟喝水一样,谁要听你说些有的没的。”
慕兰慢慢冷静下来,“我忽然想起来了,你送给华小姐那间公寓,是黎城地段最好的高级住宅楼,托霍总的福,就算哪天华氏破产了,华小姐卖掉公寓应该也能不愁吃穿,真是设想周到啊。”
设想这么周到……
慕兰心被刺了下,声音忽然变得有点哽咽,“要死了,你该不会真的嫉妒张西平吧?”
霍经年,“……”
他赶紧将她抱到怀里,温声哄道,“我嫉妒他干什么,华翩翩胡说八道,你怎么还当真了呢?”
她吸吸鼻子,“那你好好的,为什么突然针对华氏?”
“也不突然啊。”
“我觉得挺突然的,除了嫉妒,我真想不通,你还有什么理由这么做?”
毕竟他跟华小姐的事都过去这么久了。
连她都快忘得差不多了,他好好的来这么一出,真的很让人怀疑。
霍经年亲了下她的额头,“张西平能力不足,华氏自从华延宗去世后就一直经营不善,出现问题是迟早的事,说实话,跟我的关系并不大。”
“真的吗?”
“真的。”
他将她抱坐在自己腿上,抬手给她擦掉眼角的泪,“我对你怎么样,你现在还不清楚的话,那也太没良心了吧?”
慕兰盯着他,“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是你也知道自己有偏袒前任这个毛病吧?”
“我什么时候有这个毛病的,那是你哥污蔑我!”
“我哥才不会污蔑你,你这颗心就是偏的,我也是当了你的前任,才知道被霍总偏爱的滋味。”
霍经年捏着她的下巴,“这就是你不肯跟我复婚的理由?”
她叹口气,情绪不高的样子,“就当作是吧,反正今天我是看透你了,千好万好,前任最好,分手两年还能收到霍总的玫瑰花,喔,还是路易十四这种名贵的品种,谁看了不想抢着当霍经年的前任?”
他简直哭笑不得,“越说越过分了。”
“过分吗?”慕兰哼笑,“还好我没跟你复婚,现在勉强也算是你的前任,你呀,可别厚此薄彼,路易十四这么贵的花,也给我送一送?”
“你真的想要?”
“要你的头!”
她气呼呼的别开脸,“你今晚回海月湾住吧,我不想看见你。”
“那不行,我得黏着你。”
“你黏着我,是因为我是你前妻吗?”
“我黏着你,是因为我爱你!”
“是吗?”慕兰不以为然,“那你随意。”
霍经年,“……”
什么叫他随意?
看样子,一时半而是哄不好了。
华翩翩!
这个疯女人,居然摆了他一道。
车子开到景澜大厦的路边。
慕兰整理了下头发就下了车。
霍经年跟着下去,抓住了她的手腕,“晚上我早点过来接你,别自己走,嗯?”
“再说吧。”
她抽回手臂,“你要不去海月湾,我今晚就在公司通宵。”
“……”
他叹口气,“兰儿,别这样,我跟你道歉,你别赶我走,好不好?”
“我不需要道歉,你又没做错什么,给前任送路易十四而已,有什么错呢。”
说着,她转身往大楼走去。
霍经年,“……”
男人愣原地。
良久后,抬手捏了捏眉心。
他真的是比窦娥还冤。
都怪康乘!
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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