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文工团里当台柱[七零] 第250节(2 / 2)
很快总政的人都知道林夏有一个又好看又疼她的丈夫,风雨无阻天天接送她,让总政那些没有结婚的女孩子,羡慕得不行,天天说找一个像龚越这样的对象结婚。
“林夏,你对象又来了!”
“对啊,下班了你还不快过去。”
“对啊,别让你对象等久了啊。”
在总政这些女兵的打趣中,林夏快速收拾好东西走出总政的大门。
龚越如一棵松柏一样,坚定地站在大门口,没有一点不耐烦,眼睛一直看着门里。
看到她出来,脸上对着她露出温柔的笑容,目光宠溺。
林夏心一动,朝他跑了过去,朝他身上一跃。
龚越稳稳地接住了她,抱着她往前走。
“越哥。”林夏趴在他肩膀上叫他。
龚越:“嗯?”
林夏:“我有没有说过,我喜欢你。”
龚越:“我也是。”
两人交叠的身影被黄昏的太阳拉长,这一刻无限美好。
【作者有话说】
本文到这里就完结了,后面会写几个番外,然后捉捉文里的虫,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爱你们。
第132章 [vip]
龚越回来之后,林夏挑了一个时间,请所有在京城的亲朋好友一起吃饭,也算是在京城重新办一次婚礼。
只不过这个婚礼比较简单,就是龚越在饭店包了几桌饭,两人在开饭前当着众人的面宣布结婚,又一起说了结婚誓词,然后大家吃饭。
这个饭,林夏和龚越的意思在于告知一下朋友们,她们结婚了。也是弥补他们不能参加的婚礼的遗憾。
龚越这边来的都是他在京城的战友,林夏这边是她的同学老师还有之前在京剧团学习时认识的老师和战友。
吃饭的整个过程大家都是开开心心热热闹闹的。
因为年轻朋友多,还闹着让林夏和龚越玩了几个新婚夫妻要玩的小游戏。
特别是一起吃苹果,等游戏结束,林夏的脸已经红得不能看了。
她对自己那些没结婚的同学说:“你们总有一天也会结婚的!”
到那时候,她就能“报仇”了。
***
1984年,林夏正在准备一场个人演出,这场演出的时间还没有定下来,不过已经确定了在州城举办,是应州城戏剧院的邀请。
这时候,一封邀请信送到了她的手里,京城央视总台要筹划一档国家级声乐赛事——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
而林夏被邀请去做这届比赛的评委。
林夏看了下时间,如果按照她准备个人演出的计划时间,个人演出和比赛的评委一定是有冲突的。
84年总台举办的这场声乐赛事,名字林夏非常熟悉,就是后世观众们称为神仙选手倍出的青歌赛。
只要青歌赛出来的歌手,没有一个不是大佬。
林夏现在被邀请作为评委,已经证明她的能力是得到了国家认可的。
这场比赛她想去,如今她在歌手这个行业中的从业年龄,加上她的能力,点评后起之秀没有问题。
在这种互动中,她也可以从选手身上学到一些东西,看别人,也是提高自己的过程。
这样的话,个人演出就需要加快准备的速度,提前开始。
原本不算特别忙碌的林夏,一下子忙得脚不沾地,每天都很晚才回来,到家就睡。
现在的林夏和龚越住在一起,两人住在林夏买的四合院不远的四合院里,是龚越的房子。
其实林夏一开始并不想搬出来,龚越也不是很在意这些。
是方英秀和林夏说的,怕小两口和她一个长辈住在一起不舒服。毕竟两人正是新婚燕尔,总有情难自禁的时候。
和长辈在一起,总会有不自在的地方。
而且龚越的房子距离她自己的房子也没多远,喊一声就能过来的距离,林夏也就搬了。
但是不得不说,她娘说得是对的。
两个人住一起,确实在行为方面,会更自在一些。
有时候她晚上洗过澡,喜欢在客厅沙发上,躺在龚越的腿上看一会儿电视。
如果和她娘住一起,她肯定不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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