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烟花易冷(2 / 2)
罗恒打了个响指,不再言语,纪萧萧气鼓鼓跑去排队试音了,许惊蛰却是好奇起来,他觉得罗恒不是一个自不量力的人。
敢跟纪萧萧这么赌,说不定真是深藏不露呐,就跟那天在球场一样,她心里甚至隐隐期待起来。
“你真不去排队?”纪萧萧再次问道。
罗恒点了点头,按照常规流程,他把曲子递上去,经过一系列的筛选审批,起码要数天时间,他等不及。
眯着眼打量一会儿,负责曲目征集的有两个人,他视力极好,通过胸牌看清楚两人的名字。
一个中年胖子,名为刘大标,盛京娱乐西川分部的一个副总,一个冷艳女子,盛京娱乐京城的一个高管,应该比中年胖子的级数要高。
女子名为陈宣君,面容姣好,一身职业装扮,约莫三十岁,气质矜持冷淡,戴着副黑框眼睛,属于一看就不是很好说话那种女人。
旁边还有几架钢琴,估摸是用来给试音的选手用的。这年头还算稀罕物事儿,会演奏的人凤毛麟角,罗恒恰好前世学吉他的时候顺便学了,跟朗朗这种大师肯定没得比,但也比一般人好上不少。
这年头没什么事儿是板上钉钉的,要出位,就要会炒作。
机会不一定会留给有准备的人,但它一定会留给会自己创造的人。
他决定高调出击。
缓步上前,到了排成长龙的队伍前方,突然敲了敲桌子,大声道:“大家伙散了吧,这次市歌征集已经有心怡曲目了。”
他穿着正经,表情严肃,一时倒是唬住不少人,人群都隐隐抱怨起来,说你们盛京娱乐搞什么,早说啊,这不是浪费大家时间么?
前面桌子前坐着的两人好不容易反应过来,中年胖子刘大标顿时站了起来,连忙解释:“哎哎哎,大家别散,没有的事儿,没有的事儿!”
他又指着罗恒,只差破口大骂了:“诶,我说这位年轻人,你哪里来的,不是我们公司的吧,怎么瞎说话呢,不给我个解释我马上叫保安了啊。”
罗恒面色从容,浅笑道:“刘总是吧,早上好。我没有说错啊,本来就有心怡曲目了。”
他指了指自己后面这群人,“我觉得他们写的都不叫歌,实在体现不出我们天南的风采,所以才决定出手,为咱天南市量身打造一首。”
又摆了摆手,嬉皮笑脸道:“大家伙儿都散了吧,有我在,你们没机会的。”
“嚣张!太嚣张了,年轻人,你哪儿来的啊?”
“就是,有你这么说话的么,你以为是你谁啊,贝多芬还是肖邦啊?”
人群顿时炸开了锅。
刘大标气急,顿时涨红了脸:“年轻人,来捣乱的是吧?”
罗恒丝毫不怯,神色愈发从容:“哪里,我只是在陈述一个既定事实。”
刘大标顿时怒吼起来:“神经病是吧,保安,保安,把这家伙给我赶出去!”
“等等。”这个时候,那个冷艳女子陈宣君站了起来,问道:“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她觉着这年轻人表现的很从容,不像是个神经病,打算好好跟他说两句,生意人嘛,以和为贵,能不发生纠纷就尽量不发生纠纷。
罗恒叫了声姐姐好,报了名字。
陈宣君笑道:“这里不是你该来捣乱的地方,你快出去了,省的待会儿保安来了吃亏。”
罗恒摇摇头,正色道:“好吧,我承认刚才那么说是为了吸引您的注意力,这么着吧,姐姐,给我一首歌的时间,如果不能吸引你,我立马从这里滚出去,怎么样?”
“哦,你这小家伙倒是挺自信的,那你就去试试吧。”陈宣君思忖片刻,点了点头。
主要是这个叫罗恒年轻人表现的太过从容自信,勾起了她的好奇心,天才和疯子,往往就只差一线,有才华的人,通常都喜欢不按常理出牌。
罗恒点了点头,走到钢琴架旁,深吸了口气,从容坐下,开始有节奏的活动指节。
“你会弹钢琴?”
他还没来得及开动,许惊蛰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他身后,眨巴着大眼睛打量着他。
罗恒方才表现的那么嚣张从容,倒是把她吓了一跳,这家伙,也太不按常理出牌了。
罗恒点了点头。
“吹牛!”说话的纪萧萧,这姑娘已经参加完选拔,不出罗恒所料,很遗憾被刷了下来,心情自然谈不上好。
何况在她看来,罗恒是个典型的不学无术大废材,怎么可能会弹连她都不会的钢琴?
当真是吹牛不打草稿,可恶到了极点!
不止是纪萧萧,便是大厅里其他人都大声嘲笑起来,寻思这年轻人肯定是想多了吧,以为随便弹两首曲子就能上位了,真是太天真了!
罗恒笑而不语,他虽说有些受不了纪萧萧无理取闹,但也还没无趣到跟个小姑娘斤斤计较的地步。
他现在只想静下来心,唱一首早就想唱的歌。
吐出一口浊气,手指带起一道残影,开始弹奏,动人音符无比流畅地显现出来。
这段前奏,时而舒缓,时而湍急,好似山林幽谷里的小溪,悠扬婉转。
嘈杂如菜市场的大厅,瞬间就安静了。
音符奇妙组合,氤氲出一片奇妙意境,犹如绝世美女在烟雨山林中踱步,翩翩起舞,白色的裙裾在白色的月光中飞舞,勾勒出曼妙的曲线。
隐现即逝的美感,淡如流水,在脑海中勾勒出一幅工笔细细的墨色山水。
罗恒神色肃穆哀伤,深情款款,开始演唱。
繁华身遁入空门折煞了世人
梦偏冷辗转一生情债又几本
……
浮屠塔断了几层断了谁的魂
痛直奔一盏残灯倾塌的山门
……
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
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
……
他的嗓音不算太好,情绪却铺垫的极为到位。
一首歌唱完,想起些微往事,不由红了眼眶。
前世的时候,这是许惊蛰最喜欢的一首歌,他默默练习了好久,准备在结婚的时候唱给她听,一场车祸毁掉一切,穿越了十三年时空,现在终于有机会唱了出来。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过去的已然过去,现在还在脚下,而未来,更是可以被掌控。
罗恒喜欢这种感觉。
就用这首歌,祭奠那逝去的过往,也珍惜着这奇迹般倒卷而回,一切都将不同的似水流年。
有我在,你再不是一人。
烟花易冷,但我的心为你而温暖,献给你,我亲爱的姑娘,不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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