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实战的机会(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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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莫拉乎的话说完,不少村里的妇女,也交待等下要去隘口的自家男人跟孩子,要多注意点。这子弹不长眼,谁也不希望自家的亲人挨上一颗。

在村里忙着临时转移安置时,刘兴华已然到了入村的那个矮山上。看着这条适宜快马奔跑的山道,刘兴华也没急着布设埋伏,而是前后仔细观察了一遍。

随后在一个缓冲地带,找了一个最佳的埋伏地带,停下脚步打开背包。开始在这条能容纳三四匹马并行的雪地上,挖了几个并行的小雪坑。

绊发式步兵地雷,一种以前布设在边境雷区的好东西。这次为了对付这帮,不知到底有多少的胡子,刘兴华决定给他们加点料,用这难得一见的好东西招呼一下。

埋设地雷,对刘兴华而言,是件非常轻松的事情。可用于实战,刘兴华还真是第一次。而挑选埋设地雷的地方,刚好是缓冲区下坡的路段。

如果胡子骑马而来,在这段下坡的路段,就算想停也停不住。等到他们触雷之后,在另一头林子里的刘兴华,就能居高临下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打仗要用脑子,这是刘兴华当兵时,那位从特种部队退下来的老兵,告诉他的道理。和平年代的士兵,有机会打仗的并不多,可特种部队的士兵却不一样。

他们都是经历过战争考验,能幸运活着下来的一群人。虽然参与的战争,大多都是不能见光的小型攻防突袭战,却也拥有实战的洗礼。

眼下刘兴华所做的,无疑也称的上,一次有预谋有准备的伏击战。而他扮演的角色,就是以一当十甚至当百的特种兵,消灭的也是跟后世毒贩差不多性质的胡子。

在刘兴华忙着布设地雷时,清风山上也下来一批,头上戴着瓜皮帽,脖子上绑着红丝带,五十个骑着快马的胡子。望着这些人下山,不少百姓都仓皇逃窜。

望着如同一阵风消失在视线中的清风寨胡子,不少撞见他们的百姓。都有些全身瘫软般坐在雪地里,喘着粗气的同时,也觉得今天捡回了一条命。

随着清风寨胡子下山的消息传开,漠河城的守军也加强戒备。任何身份可疑的人,进城都要盘问一番方可入城,怕的就是这帮胡子进城袭扰。

至于出城围剿,漠河城的县令根本就没想过。这大冬天的,去城外找这么穷凶极恶的胡子,县令就算下令,只怕城里那些辫子军也会罢工不干。

这年头,无论官府还是百姓,最习惯的处事方法,便是各扫门前雪。至于这些天杀的胡子,也只能期待老天爷,那天会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报应了。

随着这批胡子,一路几乎马不停蹄直奔猎户村方向奔去。不少看到他们行踪的百姓,也开始替猎户村的百姓担心,不明白这帮胡子,怎么突然找猎户村的麻烦。

而此刻趴在一处雪地里的刘兴华,已然修建了几个便于隐蔽射击的单兵坑。甚至每个单兵坑里,他都放上了几枚木柄式手榴弹,这玩意也非常适合群战啊!

至于为何不用更牛b点的迫击炮,甚至火力更强大的高射机枪。原因很简单,难得找到实战对象的刘兴华,不想用这种欺负人的手段,一次性搞定这群胡子。

本身就需要实战,去验证以往所学军事技能的刘兴华。觉得他此番布置,对付一群军事素养低下,只擅长打顺风仗的胡子,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如果连群胡子都干不过,将来还谈什么跟老毛子干仗呢?正是出于这些理由,刘兴华才采用这些,昨晚经过深思熟虑,才拿出来的这些简易步兵装备对付这帮胡子。

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换成了五六式突击步枪。这种可单发跟连射,换成弧形弹夹可容纳三十发子弹。其射击效果,要压制胡子们手中的水连珠步枪,效果无疑更好一些。

如果是半自动步枪,十发的弹容量又是单发射击,火力上面多少有些不足。尽管要拿胡子练手,可刘兴华也希望,是在保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要是一不小心,栽在这帮胡子手里。只怕死了,他都会觉得冤枉。毕竟,他可是708部队出来的精英,连一帮胡子都干不过,那不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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