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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华监衣衫已然湿透,竟是秋夜里被吓出的冷汗生生浸透的。此刻颤颤巍巍的睁开了眼,除了上座那一堆再不能称其为人的血肉,厅内哪里还有那老管家的身影?

南坊花街,如意楼。

夜已深的很了,想要留宿的寻花客多已入了暖阁,满是脂粉与香薰气味的大厅内,只得一两桌客人仍在饮酒作乐。

楚婉正待上前招呼,身后婢女小暖匆匆靠近了,耳语道:婉娘,西院小屋内灯亮了。

她不觉双肩一松,多日的担忧瞬间消散许多,命一旁恭候的大茶壶继续伺候好客人,转身便走。

独自出了红楼,绕过花园,再穿过一条僻静的矮巷,西院小屋门口,笃笃敲过两声,一把清亮的男声响起:进吧。

推门关门一气呵成,楚婉急急走到人前细细打量一回,一颗心终于落了地:这次可花了不少时间,中途半点消息也没有,快半个月了方才回来。你这张脸,又是哪一个?

楚归慢慢撕扯着脸上的面具,一边解释:管家林喜。吕孟府护院颇多,想要做到无声无息没那么容易,还好借了这个壳子,总算了结了。

吕孟?!他

吊梢眉的苍白老脸已然消失不见,一双狭长凤目带着笑意流转过来,连眼尾那颗泪痣也仿佛充斥着欢喜之情:时间很是充足,一百二十二刀,他生生受足了才断了知觉,这是杀得最爽的一个。

楚婉心中百味杂陈,又是解恨又是解脱的,但看着面前这张美到雌雄莫辨的脸上因兴奋带起的红晕,又觉得楚归的疯病怕是更重了。

如此虐杀的手段,值得开心成这样么?

明知他不会牵累无辜之人,她还是多嘴的问了一句:既是借了壳子,那这个林喜呢?

畏罪自杀啊,吊死在自己屋里。

楚归正解着衣衫,转头就见到自家堂姐一脸的忧色,安慰道:你不要心软,这林喜他是狗随了主人,专爱狎玩虐待幼女,就该死!我潜入吕府时他刚埋掉一个女童,年纪才和兜兜一般大小。

话说到这里,已经是冷到结冰。

兜兜是楚归胞妹的乳名,十一年前全族被屠戮之日,仅仅六岁。

楚婉再无言语,静静看着面前人除掉了上衫,露出半身线条紧实的躯体。

烛火下,堂弟这羊脂白玉般的肤色,比她见过最美的女娘还要来得细腻诱人,只前胸两三道新鲜的鞭印红的过于刺目。

她立刻从箱柜里取出上好的伤药,打算给人敷上一敷,可楚归似乎毫无所觉,只愣愣的盯着左臂上密密麻麻的旧痕。

这些痕迹明显是刻意而为的,有横有竖,颜色深浅不一,形状间隔却又极其的规整,衬在白到发光的雪肤上,残酷中却又带着些诡魅的诱惑,直让人想要伸手触碰,好替他抚去那条条的伤痛。

即便楚婉已见过多次了,可一眼望去,仍然会被那条遍布刀痕的上臂震到失语。

楚归修长的指尖微动,一枚银白的软刺弹了开来,在其中一条旧痕正中划上一竖,将一变做了十。

唯恐不够深,留不下像样的痕迹,他好像没有任何痛感一般,再三的将那一笔刻到了见骨,鲜血顿时淋漓而下,蜿蜒过小臂,从左掌间悄然滴落。

楚婉实在忍不得了,皱着眉头低喝:好了,够深了,你不知道痛么?

楚归双眼清亮的抬起头,微微歪了一下,不解道:不会啊,这都是我的命啊,总算又勾兑了一笔,开心还来不及,怎么会痛?

是啊,都是他的命。

每一条横痕,是他至亲的命。每一条竖痕,则是他灭族大敌之命。

一横一竖,因果报应。

自那个血夜起,他就统统刻于臂上,将仇恨埋在骨里。

今日这旧痕之上,终于又迎来了一竖新魂。

楚婉替堂弟止了血,又将其胸前鞭印细细抹好了伤药,回头再看看开始收敛的刀痕,对应着的是臂上最下方孤零零的一条,不由好奇问道:这是哪一位?

第2章 、夜探

楚归:二黑。

二黑?楚婉完全不记得哪位亲人会叫这名字。

三叔家那条黑犬啊。楚归解惑道。

楚婉有些无语,憋了一阵,还是忍不住数落了:人命背的还不够辛苦的,连狗也算上了?

楚归一哂:狗怎么了?这世道,有的人怕是连狗都不如,狗还忠心为主,知情知意呢,你忘了,二黑救过兜兜,那年她在院外玩耍,差点被野狼叼了去,是二黑把狼咬跑了的。

那一晚,我也亲眼见它咬着敌人不松口,最后死在了枪尖之下。话说回来,用吕孟来换,还算是便宜他了,他如何比得过二黑?

时间太过久远,楚婉回忆了好一阵,方才想起这么一桩事情,诧异道:把狼咬跑是兜兜三岁那年?你不过也就四岁出头吧,怎么能记得这么清楚?

楚归对着堂姐微微一笑,却是没能答话。

何止四岁,就连出生头一天的事情,他如今也能记得明明白白。

他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前生的他也叫楚归,是国家一级杂技演员,辛苦奋斗了26年,刚得了世界最顶尖的蒙特卡洛小丑金奖,便猝死在返程回国的飞机上。

眼睛再度睁开时,已经在此世界呱呱坠地。

受各式网络小说熏陶,他即刻明白自己这是穿越了,好在也算是魂穿中的胎穿,有了个合法合理的身份重新开始,再世为人。

前生的楚归是个孤儿,短短二十来年的人生里从未体会过亲情的滋味,为着生存,从小就投身在杂技行当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拼命练功,只等着功成名就的一天,没想等是等到了,也就璀璨了一下子,便就一切归零。

这一世,仿佛是为了弥补之前的亏欠,他一落地就有了济济一堂的各色亲人,从高祖辈,再到祖辈、父辈的几大家子,整整一族人自成村落,在云州兆阳府雅山脚下过着世外桃源般的日子。

两辈子才得来的一个童年,他很是幸福的享受着被父母家人疼爱的滋味,整天没心没肺的傻乐,原打算就以这山野小子身份混过一辈子也不错,毕竟是多捡来的命,快乐就好。

一切,止步于七岁

念头到了这里,耳边似乎有些熟悉的声音在召唤着他,楚归晃晃脑袋,勉力从思绪中挣脱出来,向自家堂姐望上一眼,昔日能熙攘着塞满一条村落的族人,如今就只剩他姐弟两个了。

她最好别再怀疑追问下去,穿越的事情,对一个古人来讲过于妖异,他没办法据实以告,又实在不想用满口的谎言对付。

只能避而不谈。

所幸楚婉只是随口的一说,转头就自己寻了答案。堂弟自小就与众不同,早慧的厉害,当年与那混蛋私奔后被抓回族里,他半夜开锁放人还附带赠送盘缠的时候,也不过才六岁啊。

没再纠结此事,只是望着弟弟臂上最后的四条横痕,深深叹了口气:十一,九年了,断送在你手上的人命已不知多少,姐姐当然知道都是些罪有应得之人,可毕竟杀孽造下了,你的病要不,最后这四个,你还是放他们自生自灭吧,老天总会收了他们的。

最后四人,一个是至高无上的大定国皇帝陛下,一个是国之丞相、江阀之主,稍次等些的,那也是九卿之一的太仆寺卿与拥兵过万的中郎将。

随便哪个拿出来说上一说,都是能震动乾坤的庞然大物,偏偏上了自家堂弟的追魂谱,妄想着单凭一人一剑的就能挑个干净。

这是一个人能做成的事么?

别说做,光是想想,就能吓得人肝胆俱裂。

哪怕他已经把自己炼成了野鬼,被称为天下第一刺客的柳营野鬼,那也绝对是十死无生,难于登天。

楚婉没太抱希望的劝说完,又忍不住幻想着这次能否说动一二。

楚归自然知道姐姐的心思,无非是敌我力量相差太过悬殊,以至于毫无信心,担心他报仇不成反送性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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