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恒 二十三章(1 / 2)
从来他都是这段感情残酷的一方。
十年,那个人站在他面前,说爱他,他看都不屑看一眼。
他总以为他们之间有足够的时间,已经耗上了十年,再耗下去,也就差不多一辈子了。
他知道对方执念太深,所谓放手,根本是笑谈。
而当那个人终于放手,久违的自由,尝起来却不如想象般的甘甜。
放手,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当活着已经变成了一件尤为痛苦的事情,不得不最终选择死亡。
可是是死神的恶意的玩笑,还是善意的疏忽,是执念太重,还是怨念过深?
如果世界上有数万种不得善终的办法,他领教的这一种绝对最有创意,也最为狠厉。
等到从最初的不甘变成默然,心痛变成麻木,委屈变成自嘲,嫉妒变成认输和臣服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生了一些,微妙的改变。
我一直以为人死后是没有灵魂的。即便有,那也一定是生前执念太深或是有太多的怨怒和不甘,于是变作孤魂野鬼,徘徊于世间。
现在看来其实并不完全是这样。
我死了。割腕自杀。
死得时候自以为并没有太多的怨恨和不甘,就是觉得再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人真的绝望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死并不是一件恐怖的事情。我只记得,冰冷的水流过手腕狰狞的切口,一池水慢慢从粉色变成猩红,我静静地看着我的手漂浮在水中,然后慢慢阖上眼睛。
终于,一切都放下了。终于,可以放手了。
一切的爱和痛苦,思念和悲伤,终于可以烟消云散。
这次是真的放过你了。
那么,衷心希望今后你能够幸福。
我没想到我还有机会能再看到光。
微微的柔光,像日蚀过后一般在无尽的黑暗中渐渐露出一丝亮,然后越来越亮。
眼前好像有模模糊糊的重影,我半梦半醒着,并没有自觉,现在回想起来,那时身体很轻,像树叶一样飘在空中,感觉不到温暖或寒冷,也体会不到痛苦或悲伤,包围我的是像羽毛一般轻轻的、软软的虚无。
我开始有了意识,冥冥之中,我感到有什么东西牵引着我向前走,周围的景物亮了又暗,灭了又明,渐渐光亮驱散了黑暗,接着光亮也暗淡了下去,化成了令人怀念的橙色灯光。
眼前的景物,仿佛一张展开的画卷,明晰写实起来。
我仍然有一些迷茫,梦游般地环视四周,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地方,这里是我和他曾经的家。
深色的红木地板,大大软软的白色沙发,落地的艺术台灯仍然笼罩着橘红色温馨的光晕,一如往常一样洒在着他恬静的睡脸上。
已成习惯,我几乎是从第一时间就欣赏起来。
他一向喜欢在软软的沙发上开着暗暗的台灯入睡,而且睡得极不老实。我则喜欢在他入睡时偷偷坐在旁边,看着他那张如刀削的俊美脸庞,以及脸颊边黑色发丝里银色的十字架耳坠闪耀的淡淡光华。
“嗯……”他微微翻了个身,皱了皱眉,似乎觉得冷,伸手摸索起那条花纹繁复的印度毯子。
毯子早被他在翻来覆去间弄到了地上,以前都是我一次次轻轻帮他盖回身上,而现在的我却只能站在一边,爱莫能助。
摸不到被子,他被迫醒了过来。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就如同平日偷看他睡觉被抓到一样的做贼心虚,然而这次他的视线平视扫过我,却没有动怒,而是径自伸手从地上捞起了被子。
我站得离他这样近,他拿毯子的时候手实际上穿过了我的身体,而我们却都没有感到一丝异样。
他看不到我,也摸不到我。他感觉不到我的存在。
其实很无所谓,反正他能看到我的时候也总是无视我,能碰到我的时候也是尽量能不碰就不碰了。
我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一直当我是空气,现在,我倒真成了空气。
他满意地抓着毯子,重新往沙发上一倒,顷刻之间又沉入梦乡。
我静静地看着他的入睡,在心里叹服我良好的涵养。
我应该歇斯底里的,我应该抓狂,我应该暴跳如雷,我应该尝试一下抓着上帝的领子拼命摇晃问问他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而我没有能见到上帝,我没有能见到黑白无常,我没有能见到哈迪斯,我没有见到任何一个传说中的在人死了之后能够见到的起码能给我指个方向告诉我下一步该怎么走的人。
我就这么死了,没上天堂,没下地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没人管没人问的孤魂野鬼。
而且还偏偏缚在他身上,我已经想不起来这个的学名是什么了,地缚灵么?
我觉得我肯定是做错了什么程序,比如说天堂的大门在身后打开了,我不小心没看到;或者是黑白无常今天临时有事,就毫无责任心地把我丢在这里。
又或者是,在满不在乎的自我欺骗下,心里偷偷掩藏了太过激烈的执念、委屈和不甘。
我不知道。
最初恢复意识时仿佛从噩梦中惊醒一般。我发现自己在车里,而他一脸疲惫地睡在后座。
我经常这么和他坐一辆车从公司回来,他经常这么无视我自顾自地睡着,我能体谅他,一上节目就是一整天,很耗费体力。大明星,万人钦慕,其实也难做。
我伸出手,却碰触不到他的发丝。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我叫了司机,司机没有回头,我叫了他的名字,他不搭理我。
身体很轻,脚还是踏在地面上的,但是我的身体却没有了实体,再也没有人能看得见我、听得见我。
车开到楼下,他下车,我好像被绑在了他身上一样,会被他牵着走。目测了一下,最远的距离也不过三米。
然后我就忐忑不安地跟着他回到了这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窗户上还挂着我挑选的没有品味的嫩黄色流苏窗帘,上面印着可爱的小鸭子,和整个房间简约时尚的气氛格格不入。
摆设没有什么大的变动,灯、沙发、枕头,都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
只是桌上的相框里,不再是我贴着他,晕乎乎地看太阳花的相片,而换成了他和那个人的。
那人秀丽明亮,穿着小猫的服饰,系着铃铛,笑得一脸灿烂;而他被迫穿着狗狗的衣服,仍然俊美高挑一脸冷酷,偷着夹带了一丝被逼无奈的沮丧,细细看去却又有几分难以察觉的浅浅温柔。
虽然早就知道肯定会是这样的了,真让我看到了还是觉得丧气。
想人家两大明星,不仅私底下真心相爱,连明面上,都是公司推出的官方配对,粉丝一大堆。每天官网上,博客上,一堆花痴的祝福刷屏看得眼睛都花。
每次上他的博客,看到那些暧昧的图片和同人文,都想跳出去大吼一句:十年内,他洛予辰是我肖恒的人!
现在回头想想我就像是言情小说里普遍出现的那种缠着主角不放的非主要角色一样,自不量力并用心险恶地在两位主人公之间横插一杠,连累得一对有情人情路坎坷情海汹涌闹了半天就是不得终成眷属。
果然最后我也像普遍妨碍主角幸福的可悲配角一样,不仅被当垃圾障碍彻底扫清了,还顺带落得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来大快人心。
我抬头看看,又失败地发现我执意贴在墙上的几幅他的巨幅华丽写真海报被他拿掉了。
比起早就被我预测了命运的照片,还是这个比较让我气愤,不知道他扔到哪里了,我还一直很宝贝那些的。
罢了,什么时候了,还计较这些。
在我继续细心观察房子内部设施的变化以寻求进一步打击的时候,他已经进了浴室。因为那半径三米的自由活动范围,我还不用卑鄙地以和他被迫绑定为借口去偷看人家洗澡,即便如此,隔着我险恶用心挑选的磨砂玻璃门,从透出浴室的一点微光里仍然能够看到那高挑完美的身形。
现在看到他还要色心顿起,我非常泄气。本来以为死了就能逃开的,可曾想居然真的做到了迷途不知返的境界,连人都死了心都还是在他身上。
只是总算还值得宽慰,因为死了,所以再也不能从他身上索求什么,再也不能强迫他屈尊纡贵地天天对着我卑微掉价的一厢情愿。
这就是我从死亡那里得到的少得可怜的好处。
灵魂好像是不用睡觉的,反正我就这样看他看到大半夜,没有丝毫倦意。于是我就贪了这个便宜,在他进入梦乡之后贪婪地看,好像要把我多少年来没能看够的全部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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