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别怕,跟哥走吧(2 / 2)
化身完美傀儡的兽尸已在另一种意义上获得了新生。信天给它起了个名字:金刚。
金刚体形小了一大圈,身高由三米变低到两米五,身躯也瘦了一些,但看起来更加协调。缩小版的金刚依然无比强健,但给人的压迫感小了很多,看上去并没有太多的威胁,但身为主人的信天却深知金刚的恐怖。
融合一滴万化之水后的金刚,身体的结构已趋于无限合理,每一块肌肉、每一处骨骼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连异变后暴虐的神志似乎都清醒了很多。
信天将它自己的兽核和剩余的两枚二阶兽核都给金刚吃了,经过一夜的消化吸收,本已二阶巅峰的金刚成功晋级三阶,实力比起一天前已经发生了剧变。
“力量:8原力;速度:7原速;精神力:3点。”
“比正常晋级强大很多啊!看来兽人的进化也不是毫无可取之处,起码身体素质方面已经超出一般的同阶人类太多,加上一身装甲般坚硬的皮肤……不知道对上宋金刚有没有胜算。”
金刚的速度远超信天,并且和信天之间有灵魂感应,在信天的指引下,完全跟得上信天的节奏。
一路上,信天并不想节外生枝,准备把小雨安置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再作打算。
近两个小时后,信天来到那歌变异鸡群所在的篱笆院,这里,也是大红大白它们的家。
……
b128生命岛,一座巨石砌起的宽阔大殿。
大殿中央相对摆着两排宽大的木椅,每张木椅上都铺挂着一张巨大的狼皮,几个彪悍的男子分坐两边。
中间站着一名满脸怨毒的青年,正是宋子文。
“父亲,你一定要为哥哥报仇啊!”
众人看向正中端坐的一个光头大汉,宋金刚。
宋金刚四十左右,身材魁梧挺拔,古铜色的皮肤如金属浇铸一般,“郑州这个地界附近,还有不卖我宋金刚面子的人吗?”
宋金刚环顾众人,“这世上就是有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人。老二,你带些人去把那小子给我抓来,我要杀一儆百。”
左排最上首一个精瘦男子迟疑道:“这么久了,人只怕早就跑了。”
“肯定跑了,那小子又不是傻瓜!”宋金刚嗤笑道,“那就把和他有关系的人全都抓来。他不是有情有义吗?为了一个贱民就敢杀我宋金刚的儿子,我倒要看看他是不是真的君子。把消息散出去,凡是和他有关系的人,我一天杀一个,看看他如何抉择。”
……
篱笆院子旁有一间小屋,是原来的主人临时休息用的,如今成了信天和小雨临时的家。
大红一家发现金刚对它们并无恶意后,也习惯了金刚的存在。大白和其他母鸡就像好客的主人,不知从哪里找到了一些厨具和生活用品运了过来,在小雨的悉心布置下,这个临时的家竟然也有了几分温馨。
大红本来就是附近的“霸主”,再加上金刚和信天,应该没有什么不开眼的变异兽来骚扰了。
金刚不知从哪里打来几只肥美的兔子,小雨只用了一只就炖了满满一大锅香喷喷的兔肉。配上一大盆味道极鲜的蘑菇汤,和一海碗野菜炒鸡蛋,信天和小雨吃得都走不动道了。
小雨躺在铺得柔软的土炕上甜甜睡去。信天则靠在炕头,懒洋洋地看着窗外如雕像般坐在地上的金刚和几只叽叽喳喳找虫子吃的小鸡。
“真像以前和姑姑在一起的时候。”信天一直紧绷的神经完全松弛了下来,也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
短短几分钟,信天便进入深度睡眠中,似乎连大脑都陷入休眠,身体依循着本能运转起来。
每一块肌肉、每一块骨头、每一滴血液,都发出饥渴的信号,刚刚吃进的大量食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转化成能量,被每一个饥渴的细胞争相分食,只是短短十几分钟,信天已是腹中空空。
仍然饥渴的身体并不罢休,打起了外界白雾的主意。
信天的腹部微微鼓起,一大股白雾被吸进体内,犹如甘霖洒在久旱的大地,被迅速吸收一空。随即,信天不断地大口吸进白雾,如鲸吸牛饮般,窗外的白雾肉眼可见地变得稀薄,又迅速被更多的白雾补充进来。
信天此时的呼吸进入了一种奇妙的状态,一呼一吸之间的时间越来越长,吸进的白雾却一次比一次多,渐渐地,信天进入了一种类似龟息的节奏,外界白雾蜂拥而来,信天身周的白雾也越来越浓,如同一团棉花糖般将信天围在中间。
“棉花糖”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浓,已然看不到里面信天的身影。巨大的“棉花糖”还将信天身边的小雨也裹在里面,而无论是信天还是小雨,都仍旧处在深深的睡梦中,毫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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