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二章 插标卖首(1 / 2)
既然,秦孟瑶都这么说了,让自己选择,既然如此,那查尔莫也不想多说,就找一个自己比较熟悉的领域,教秦孟瑶做人。
秦孟瑶小小年纪,已经不知道天高地厚,谁都不放在眼中,非常高傲。
这样下去,恐怕秦孟瑶鼻子都翘上天了!
“行,就依你,是你自己选择的,别到时候输了,又说我欺负你,我实话跟你说吧,在我面前,你就是插标卖首!”
秦孟瑶轻蔑一笑,嘲讽查尔莫,并没有任何压力。
众人看到,秦孟瑶如此轻描淡写,不由暗叹,此女子年纪虽小,却非同一般,非寻常之人。
“插标卖首,插标卖首,你……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好,既然如此,那我就教你做人,让你知道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查尔莫冷冽,握紧了拳头。
事已至此,退无可退,除了前进,别无选择。
并且,秦孟瑶的这种心性,目中无人,真的他想要教训一下,不然,以后迪诺卡巴大学,焉有安宁之日?
远方秦风,满脑门黑线。
小孟瑶从小到大,一点没变,脾气与秉性,都完美的继承了自己,与自己一模一样。
还记得过去,自己就是如此,非常狂妄,任何人都不放在眼中,高高在上。
那个时候,秦风如同神明,高高在上,不可一世,不管是什么人,在他眼中,都是垃圾。
现在,他自己从来没有这样教过小孟瑶,但是秦孟瑶的脾气,却与自己一模一样。
大概,这就是血脉之力的奇怪之处吧,根本就不需要刻意去教,只因为他们的骨子里,流淌着一样的血液。
秦风无语,虽然他自己也是如此,但是,看着自己的女儿也这样,他就有点不爽。
他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也如此,像自己一样,南征北战,居无定所,没有一个安定的家。
所以,他才让秦孟瑶,出国深造,想要秦孟瑶有所成就,成为一个大家闺秀,书香门第。
然而如今,似乎,与他想要的结果,已经出现了偏差,甚至越来越远,背道而驰。
有时候,秦风都感觉,自己后继有人,不过,从心底深处,秦风是不希望小孟瑶如此,走上自己的路。
现在,小孟瑶彻底飘了,看谁都是插标卖首。
不过,秦孟瑶与其他的那些富二代,有点差异。
别的富二代,说人家插标卖首,多半是靠着自己家里财大气粗,而秦孟瑶,做什么事情,从来都是自己做,也从来就没有提过自己的父亲是谁。
这一点,倒是与秦风有点相同,也让秦风感觉到欣慰。
人生于世,有这样一个女儿,也算是烧了高香,不会有一个败家女儿。
这一点,是小孟瑶与那些富二代不一样之处。
此刻,秦孟瑶与查尔莫针锋相对,并且,他们的比赛项目,已经敲定,就是比赛看谁先制备出聚合物分散液晶。
聚合物分散液晶,又名pdlc,是一种高分子材料,很难研制,对科学水平的要求非常高。
这个实验,查尔莫已经做了很多次了,所以,他非常有信心,击败秦孟瑶,一定没有任何问题。
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她投机取巧,想要占便宜,只是想要强势击溃秦孟瑶,让这个十二三岁,却目中无人的小姑娘,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并没有其它意思,只是,想要出一口气。
哪知,小孟瑶一点不在意,这是扮猪吃老虎?还是装叉?
不过,多说无益,只有用实验结果说话,才是最好的。
因为查尔莫在迪诺卡巴大学大学之中,威名赫赫,谁都知道这个新时代科学家的可怕之处,对于一些实验的研究,查尔莫更是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就连一些老教授,都比不上他,这个实验,聚合物分散液晶的制备,他已经做了很多次,非常有把握。
他觉得,上一次,之所以被秦孟瑶指出了错误,是纯属侥幸,他不相信,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会真的有那么深的底蕴。
所以,查尔莫很有信心,一来找回面子,二来教秦孟瑶做人。
可他从来没有想过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将秦孟瑶当成平辈人来对待!
或许,这就是查尔莫最大的一个错误,他没有想过,这样与秦孟瑶比赛,就算输赢,都对他不利。
如果赢了,也没有人感觉到惊讶,毕竟,作为新时代科学家的查尔莫,文化底蕴是非常深厚的,没有几个人能比。
但是倘若输了,那就丢人了,估计要哭的心都有了。
而对于秦孟瑶,不管输赢,她都占据绝对的上风。
赢了,名垂青史,流芳万古。
输了,虽败犹荣,并不会有人因此而嘲笑秦孟瑶。
毕竟,归根究底,她并不是一个拥有极大建树的人,只不过是一个小孩子罢了,十二三岁的小孩子,能懂什么?
↑返回顶部↑